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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邢波律师办理信用卡诈骗案缓刑结案
山东泰安的马某某、李某、周某某等三人持伪造的信用卡在邯郸衡水德州等地刷卡套现30余万元。马某某向德州公安投案,经邢波律师力辩,判3缓5结案。
邢波律师办理违法发放贷款案缓刑
紧扣二被告人系基层工作人员,无权决定是否放贷及金额,否定了多份对其不利的证据,准确厘清了二人和领导的责任分担,缓刑结案,帮二人保住公职。
潍坊冰毒案从贩卖改为持有成功保命
邢波律师成功将陈某3.5公斤毒品案,从指控的贩卖毒品罪辩护为持有毒品罪,将量刑从死刑改为有期徒刑,大大降低了量刑幅度,成功保命。
邢波律师办理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判决无罪
本案是邢波律师应本所同事邀请共同办理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罪案。经济南历下和市院四年五审,最终由历下以证据存疑为由,书面判决无罪。
邢波办理淄博巨额增值税发票案宣告缓刑
指控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1亿元,税额900万元。邢波律师从所有发票均为真实交易并非虚开角度着手,坚持无罪辩护,迫使法院缓刑结案并当庭释放陈某。
邢波办理的计算机系统案缓刑结案
14名嫌疑人被山东警方从昆明抓到了济南,罪名为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罪。孙某父亲乘坐同一航班赶到济南,聘请邢波律师为其儿子辩护。
邢波辩护一起吸收公众存款案缓刑结案
法院采纳了邢波律师的意见,认定本案系单位犯罪,刘某某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地位仅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和作用较轻,最终从轻判处了缓刑。
非吸1300万元从轻不起诉结案
公司非吸1300万,副总王某经邢波律师辩护,检方以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情节为由,作出罪轻不起诉决定,王某成功摆脱刑事责任并保住退休待遇。
非吸400万案件不起诉结案
四名被告人中,潍坊籍王某某以非吸400万排名第四。因其情节最轻且真诚认罪,邢波律师多次与历下区检方沟通,成功说服检方对王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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