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经典案例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经典案例

邢波律师将交通肇事致死案辩护为缓刑

日期:2013/5/21  点击次数:2019

  将交通肇事致死案辩护为缓刑

  【案情介绍】

  2011年7月,济南人李某驾车行经济南南部山区某路段时,将由南向北同向步行的一行人陈某撞成重伤。事发后李某报警并将伤者陈某送至齐鲁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11年8月底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死者陈某负次要责任。李某随即被以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后被逮捕。法庭审判阶段,李某亲属委托邢波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案经邢波律师专业辩护,法院成功认定李某存在自首、自愿认罪、赔偿谅解等从轻处罚的情节,从而轻判李某缓刑。

  本案邢波律师的主要工作是努力促成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协调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从而为缓刑铺平道路。另外,即使是缓刑,量刑幅度也是低到了极致,当事人自是相当满意。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13879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