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久了,接触的社会阴暗面多一些,其中当然有当事人一方的,但恐怕更多的阴暗面,来自司法机关。不公正司法、不廉洁司法、凭主观好恶司法的现象大有人在,层出不穷。虽然律师因为受政府机关和行业协会监督和管理敢怒不敢言,睁只眼闭只眼,但越来越多的正直、善良的律师不屑再与之抗争、与之计较,却是千真万确的现实状况。
今天突然想到这个话题,光摆问题,不讲解决办法,不是好事情,还是把自己想到的,能解决这一现象的手段写出来吧,供大家商榷。
笔者认为,要想逐步改善我国司法公信力不高、司法人性化弱的现象,以下几点应该是有现实意义且应该也是可行的。
1、 各级司法机关应着力培养为民服务的司法意识。要把司法是对民众的监督和管理的观念转化为司法是为民服务,不从意识上改变观念,凭空去谈改变态度,无异于缘木求鱼。
2、 司法人员要有起码的人性良知,不能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3、 司法人员要廉洁从政,干干净净做人,堂堂正正办案,只有这样,面对来自各方的干扰和压力,才能把案件做的公正、合法。
4、 司法人员要强化自已的公务员意识,吃喝拉撒睡,每笔花销,用的都是纳税人的钱,自己拿着这份钱,要经常思量一下,自己的工作和付出是否对得起这份钱,自己对当事人的态度是否对得起这份钱。简单说,就是要有良心。
5、 要培养公正司法的意识,司法不公,司法不为民,这是封建社会官吏的固有思想;时代进步、社会发展了,思想意识要随着改善。李庄案辩护人说的好,公正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果然,薄书记把事闹大了,下台了,公正的结果虽然现在还没有出来,但是,我们等得到。
扯远了吗?我感觉不远。司法机关的人,我也要对你们说一句,在你手上的不公正的案子,早晚有一天是会有公正的结果的,那句话“公正不在当下,但我们等的到”同样也适用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