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刑案流程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刑案流程 > 刑拘逮捕取保

陕西神木男子煽动县政府前聚集事件被刑拘

日期:2013/9/1  点击次数:1205

                2013年08月31日 新华网

  陕西省神木县一男子因编发号召非法聚集信息,30日被公安机关刑拘。7月15日,陕西省神木县出现聚集事件,事件源自一起具有煽动性的网络及手机信息。经查明,这是男子刘某某因自身债务问题心存不满,因而编发信息发泄情绪。

  据介绍,2013年7月11日7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自身债务、泄愤等原因捏造、编写短信。7月11日至14日,刘某某将此条信息共向手机通讯录内的20多名联系人进行群发。据不完全统计,此短信在神木县境内共收、转2000余条。期间,这一信息还被在微博、微信、qq群、贴吧等手机和网络平台大量传播。7月15日9时许,神木县出现非法聚集现象。经过公安民警的劝解、疏散、处置,直至23时许事态得以平息。

  神木“7·15”非法聚集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开展了侦查。现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53岁,汉族,初中文化,陕西神木县人,神木县某企业职工、某酒店法人代表。据刘某某供述,因家人参与民间借贷,欠下巨额债务,他通过各种方式贷款近千万元,所贷款项由于市场不景气,贷款难以归还。刘某某为发泄个人不满,编发信息号召非法聚集。

  目前,神木警方已对刘某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在网上传播非法聚集信息的6人也被处以治安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之中。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14762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