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堪忍受邻居跳广场舞所放音乐声音太大,56岁的北京市民施某持猎枪朝天鸣枪,并放出所养藏獒驱赶跳舞人群,逞一时之快却让自己身陷囹圄。日前,施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目前在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受审。
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指控称,施某1994年至2013年8月间,在其位于昌平区的家中,藏匿双筒猎枪一支。2013年8月30日晚上8点左右,施某与邻居因跳舞放音乐音量大发生争吵,后持其藏匿的猎枪朝天鸣枪。经鉴定,该猎枪为制式枪支。检方认为,应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施某表示,他睡眠不好,原本住在五环边,后来嫌路边过车太吵,就在昌平区一个废弃的老水泥厂附近租了一块地盖了个小院,没想到“这里更吵”。施某称院子旁边有个小广场,每天早晚都有一帮人在这里跳广场舞,“他们放的音乐低音很吵,震得我脑袋直疼,吵得我根本睡不了觉”。
施某表示,8月30日晚,自己喝了酒,晚上8点多,听到广场上又开始放音乐,气不打一处来,抄起家中的那把双筒猎枪走出家门朝天放了一枪。
郭某在作证时表示,事发当天,施某先是拿枪吓唬他,二人吵了几句,施某于是回到家里,后来他就听到“砰”的一声枪响。朝天鸣枪之后,施某又放出自己饲养的三只藏獒冲进跳舞人群,跳舞的人吓得四散而逃。据了解,郭某等人报警后,民警到施某的家中将其抓获,在起获枪支的同时,还起获了多发未用的子弹。
性格冲动易怒的施某已是“二进宫”。检方的起诉书显示,2006年7月,施某曾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昌平区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的刑罚。在被问及为何在人群前朝天鸣枪时,施某说,是因为积怨已久,找不到发泄的出口,“这就跟人急了要摔锅砸碗一样,就想拿些东西出气”。
公诉机关认为,施某存在坦白情节,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至9个月。施某的辩护人认为,施某的认罪悔罪态度好,而且已经年过半百,希望法院能够对他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