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免予处罚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免予处罚

绑架杀害湖南岳阳三小学生嫌犯被批捕

日期:2013/11/11  点击次数:1101

  为达到泄愤和敲诈勒索钱财的目的,以送其上学为由,将同村同组的3名小学生骗上车后,先后将三人残忍地杀害并抛尸。11月9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岳阳县筻口镇10·30绑架(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已经被岳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张某某,男,现年33岁,高中文化,农民,湖南省岳阳县筻口镇人。因建房风水一事与被害人张小文的家人存在多年的矛盾,张某某一直怀恨在心。2013年10月,生意亏损的他遂起意绑架张小文,以达到泄愤和敲诈勒索钱财的目的。

  10月30日凌晨,张某某驾驶自己的黑色比亚迪 轿车外出,约6时许行驶至筻口镇七市村附近的交叉路口,以送其上学为由,将同村同组的被害人张小文(男,8岁)、刘梅梅(女,8岁)和张小薇(女,9岁)3人骗上车,朝临湘市方向行驶。

  因害怕罪行暴露,张某某于当日先后将3名小孩杀害,分别抛尸于临湘市忠防镇、白云镇公路旁。10月31日23时许,张某某用准备好的手机卡,声称三个小孩在自己手中,以此为由向张小文、刘梅梅的爷爷张伟勒索90万元。11月1日15时许,张某某在岳阳市岳阳楼区某茶楼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10月30日案发后,岳阳县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及时派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强监督。公安机关于11月8日下午以张某某涉嫌绑架(杀人)罪提请批准逮捕,该院通过缜密审查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迅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14594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