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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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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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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官贪污860万 洛阳法院一审判无期

日期:2014/2/10  点击次数:1007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河南省委原常务副秘书长陈江河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江河于1995年至2011年,在任杞县县委书记、开封市委秘书长、河南省委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务等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张胜涛等39人所送贿赂共计726万余元人民币、8000美元、价值9.1万元人民币的购物卡及价值31.59万港元的手表5块,受贿金额合计860余万元。案发后陈江河及其家属已退出受贿所得全部赃款赃物。

  截至2011年8月,被告人陈江河对其本人财产中的252.61万元人民币、8.82万美元不能说明其来源。2001年至2006年,陈江河在担任河南省委副秘书长期间,违反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机关公有住房管理分配的有关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或指使省委办公厅工作人员出具虚假证明,为其情人、家人及朋友向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购买内部价格住房9套。经河南省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该9套住房的市场价与内部购买价差额共计193.22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江河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应数罪并罚;鉴于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其案发后将受贿所得全部退出,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江河不服判决,表示上诉。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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