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琴湖路的一家路边烧烤店上演惊险一幕,一名醉驾男子开车径直冲入夜市,连续撞倒数人,最终导致2人死亡5人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2014年7月23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司机陈某有期徒刑六年,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2013年9月30日晚6时许,陈某和几个朋友聚会,吃饭时喝了二两白酒,后又到附近一家KTV唱歌喝酒。当日深夜23点多,陈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离开,23时25分,车辆行至常熟市虞山镇琴湖路一家路边烧烤店时陈某酒精发作,迷糊间感觉车子左手边有电瓶车撞过来,便立即往右边打了半把方向,导致车辆左前轮撞击道路东侧机非隔离绿化带后驶出路面,后连续撞击隔离带内行道树,并将停放在该处的一辆轿车撞坏。此时,越野车已经完全失去控制,肆意冲向路边的烧烤摊,径直撞倒了正在吃烧烤的四桌客人。多位正在吃夜宵的客人被撞倒躺在地上痛苦呻吟,蔬菜、肉串等食物散落一地,现场瞬间一片狼藉。
据烧烤摊的伙计蒋某称,当时正站在展示柜旁边,突然听见汽车马达的嗡嗡声,侧身望出去,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一个飞过来的人砸到了,等缓过神来,才看到一辆越野车停在门口,车头已经全部撞坏了,却没看见人下来。而肇事司机陈某在车辆被撞停后,看到混乱的场面,深知已闯下大祸,在警察赶到现场前,陈某弃车逃逸。后被害人冯某、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屈某之损伤构成人体重伤二级,被害人禚某、佘某、王某、高某构成人体轻微伤、人体轻伤二级等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陈某在家人和朋友的劝说下,于2013年10月1日主动拨打110报警,但到案后未及时供述其逃逸等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二人死亡、多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经查,被告人陈某虽系主动投案,但到案后未及时供述其逃逸等主要犯罪事实,不应成立自首。据此,常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后语】自醉驾入刑以来,仍不断有人怀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因酒后驾驶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在我们身边屡屡上演。法律的规定仅从制度层面对人们的行为作出评价,行为人的自律才是根本。本案中,陈某先是醉驾,后又肇事逃逸,该行为终使其遭受到法律的严惩,借此也提醒司机朋友们,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民警勘查现场,抢救伤员,千万不可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