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刑案流程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刑案流程 > 侦查公诉审判

男子酒驾冲入夜市撞死2人伤5人获刑6年

日期:2014/8/6  点击次数:887

  2013年9月30日,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琴湖路的一家路边烧烤店上演惊险一幕,一名醉驾男子开车径直冲入夜市,连续撞倒数人,最终导致2人死亡5人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2014年7月23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司机陈某有期徒刑六年,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2013年9月30日晚6时许,陈某和几个朋友聚会,吃饭时喝了二两白酒,后又到附近一家KTV唱歌喝酒。当日深夜23点多,陈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离开,23时25分,车辆行至常熟市虞山镇琴湖路一家路边烧烤店时陈某酒精发作,迷糊间感觉车子左手边有电瓶车撞过来,便立即往右边打了半把方向,导致车辆左前轮撞击道路东侧机非隔离绿化带后驶出路面,后连续撞击隔离带内行道树,并将停放在该处的一辆轿车撞坏。此时,越野车已经完全失去控制,肆意冲向路边的烧烤摊,径直撞倒了正在吃烧烤的四桌客人。多位正在吃夜宵的客人被撞倒躺在地上痛苦呻吟,蔬菜、肉串等食物散落一地,现场瞬间一片狼藉。

  据烧烤摊的伙计蒋某称,当时正站在展示柜旁边,突然听见汽车马达的嗡嗡声,侧身望出去,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一个飞过来的人砸到了,等缓过神来,才看到一辆越野车停在门口,车头已经全部撞坏了,却没看见人下来。而肇事司机陈某在车辆被撞停后,看到混乱的场面,深知已闯下大祸,在警察赶到现场前,陈某弃车逃逸。后被害人冯某、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屈某之损伤构成人体重伤二级,被害人禚某、佘某、王某、高某构成人体轻微伤、人体轻伤二级等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陈某在家人和朋友的劝说下,于2013年10月1日主动拨打110报警,但到案后未及时供述其逃逸等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二人死亡、多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经查,被告人陈某虽系主动投案,但到案后未及时供述其逃逸等主要犯罪事实,不应成立自首。据此,常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后语】自醉驾入刑以来,仍不断有人怀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因酒后驾驶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在我们身边屡屡上演。法律的规定仅从制度层面对人们的行为作出评价,行为人的自律才是根本。本案中,陈某先是醉驾,后又肇事逃逸,该行为终使其遭受到法律的严惩,借此也提醒司机朋友们,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民警勘查现场,抢救伤员,千万不可肇事逃逸。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14874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