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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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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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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男子侵占公款436万余元

日期:2014/8/13  点击次数:944

  2014年8月份,海口市秀英区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而此前,被告人家属代替郑某某赔偿了受害公司421万余元。海南某某投资有限公司员工郑某某,利用其负责公司资金周转等财务工作,在一年时间里,采取虚假存折记录、虚假银行凭单入账等手段,非法骗取公司436万余元,用于赌博等个人挥霍。

  亲属代其赔偿受害单位421万余元

  据悉,被告人郑某某,男,1989年生于广东,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原系海南某某投资有限公司员工。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郑某某于2008年6月成为海南某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负责公司的资金周转等财务工作。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间,被告人郑某某利用管理、经手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假存折记录、虚假银行凭单入账等手段,非法骗取公司大量资金,用于个人挥霍。

  经鉴定,被告人郑某某骗取公司资金共计4365394.02元。案发后,被告人郑某某的亲属于2014年1月10日代替郑某某赔偿了被害单位海南某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219721.14元,得到被害单位海南某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谅解。

  法院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公安机关扣押了被告人郑某某的银行卡共计18张。对于被告人郑某某提出的其所侵占的公司资金没有大部分用于赌博,而是用于挥霍,其在公安侦查阶段供述其所侵占的大部分资金用于赌博与事实不符的辩解,经查,起诉书指控认定被告人郑某某侵占公司大量资金用于赌博的事实,上述指控事实因仅有被告人郑某某在侦查阶段和庭审中不相一致的供述,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指控被告人郑某某侵占公司资金用于赌博的事实因证据不足,该院不予认定。秀英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身为公司人员,利用管理、经手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4365394.02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此,该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扣押在案的18张银行卡,由扣押机关发还给被告人郑某某。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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