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备受舆论关注的成龙之子陈祖明(别名: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房祖名受审认罪 因助理吸毒被举报落网
上午9点30分,房祖名被押上法庭,没有穿橘色看守所的背心,而是身着蓝色长袖T恤,和蓝色长裤由两名法警押送上法庭,未带械具。
公诉人称,房祖名在2012年、2014年四次容留柯家凯、李晓楠吸毒。该案补充侦查一次。公诉机关认为,房祖名容留他吸食毒品大麻多次,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房祖名自愿认罪,表示认可起诉书上的指控。
房祖名说,他在居所内容留他人吸毒4次。其中3次容留柯家凯,分别是2012年一次,2014年7月1次、8月1次。2014年8月14日,他又容留李晓楠吸毒一次。4次容留都是在“家里的卫生间”。“这些大麻都是我提供的,我助理孙某替我购买的。”
随后,法庭播放了房祖名带着警察进入自己的豪宅,从一个一人多高的保险柜内拿出多件各种形态的大麻。当天,穿着格子衬衫,戴着棒球帽的房祖名说,这些大麻有些是助理孙某帮他买的,有些是朋友从国外带给他的。
据警方的资料显示,房祖名是因助理孙某吸毒被他人举报,警方在抓捕孙某时,将与其同行的其他五人一起抓获,才发现房祖名和柯家凯等人吸毒的行为。
法庭播放这些视频时,房祖名从始至终都很认真专注的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