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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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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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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7·5”公交纵火案嫌犯被公诉 目前被监视居住

日期:2015/1/10  点击次数:902

    还记得去年7月5日,那场在杭州公交7路车上燃烧的熊熊大火吗?

  还记得那个让30多位无辜乘客遍体灼伤、奄奄一息的纵火嫌犯包来旭吗?

  本报记者昨天从杭州市检察院获悉,杭州检察院已对杭州“7·5”公交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以放火罪提起公诉。

  杭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包来旭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在城市繁华地段、人员众多的公交车上放火,致二十人重伤、五人轻伤、五人轻微伤,并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包来旭现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

  -事件回放

  2014年7月5日下午5点03分,杭州一辆载有80余名乘客、车牌号码为浙A·3A853的7路公交车途经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车内突然起火燃烧。事故造成30多人受伤,其中危重病人15例,没有人死亡。

  根据事发监控显示,2014年7月5日16时09分52秒,一名穿浅色汗衫、深色短脚裤,着拖鞋的男性嫌疑人随身携带一个深色双肩包从7路公交车灵隐总站上车,在后门照顾专座落坐,并将包藏匿于座位下。

  17时03分06秒,嫌疑人起身,从包中取出并倾倒可燃物,随即用打火机点燃,车厢内迅即着火。

  7月6日,杭州公安初步锁定放火的嫌疑人是公交车内被烧成重伤的一名男子。

  公安人员提取现场地板上的燃烧残留物和白色塑料桶中残留的可疑可燃液体,进行了化学物质成分检测,发现可疑可燃液体中含有醋酸丁酯、二甲苯、三甲苯、环已酮等“香蕉水”成分。

  7月7日,警方查明放火嫌疑人真实身份。犯罪嫌疑人包来旭,男,1980年3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甘肃省漳县石川乡人。

  7月5日早上,包来旭从义乌来杭州,当天16时09分从7路公交车灵隐站上车,17时03分7路公交车行至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包来旭点燃随身携带的类似“香蕉水”的可燃液体,致车厢内迅速起火燃烧,造成29名乘客受伤。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也被烧成重伤,伤情危重,仍在医院救治。

  警方已对其依法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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