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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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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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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建业受贿案一审开庭 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1132万元

日期:2015/1/17  点击次数:2095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法院今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

  烟台市检察院起诉指控:199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被告人季建业在担任江苏省苏州市吴县县委副书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昆山市政府市长、扬州市政府市长、扬州市委书记、南京市政府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东明等7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利用其担任扬州市委书记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违规承揽项目提供帮助。1999年底至2012年10月,季建业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季建业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季建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季建业进行了最后陈述。全国和山东省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季建业的亲属及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9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期宣判。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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