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30分,知名演员张国立之子张默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法庭坐满了记者和人大代表等旁听人员,但其父母都没有到场。
上庭:张默穿T恤上庭 表情严肃
上午,张默身着穿红色长袖T恤被两名法警押上法庭,从身形上看,张默比文弱的房祖名高大,皮肤也黝黑一些。与房祖名一上庭就“微笑点头”不同,张默走上法庭时,表情很严肃。在庭审过程中,张默多次低头,回答法庭提问或公诉人提问时,他主动向话筒探身,态度恭敬,但是面无表情。张默的声音很轻,一口纯正的北京话,语速也很快。
“我曾经在2012年,因吸食毒品大麻被行政拘留13天。”在谈起自己被行政处罚的经历时,张默的声音明显小了。他说,这一次和他一起吸毒被抓的两个朋友都是做音乐的。但是在回答公诉人提问时,张默提高声音强调了“容留他人吸毒的事情,是我主动向警察坦白的。”张默说,他是在朋友家被抓获的,并主动向警方说了自己曾经在家里和朋友吸毒的事情。
检方指控称,2014年7月底,因群众举报某小区有人吸毒,警方出动将正在吸食大麻的张默等人抓获。张默和他的朋友们交代,在2014年4月、6月,张默两次容留朋友吸毒,第一次毒品是朋友吴某带过来的,第二次毒品是张默从冰箱里拿出来的。
庭审:低声认错 不辩解
在庭审中,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对张默进行了教育。公诉人说,张默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容留他人吸毒的情节,能坦白,应以自首论,另外,张默因吸食大麻而被行政处罚,在被抓获时,仍在吸食大麻,请法庭综合考虑以上情节。
审判长询问张默是否有自行辩护的意见,张默轻声说“没有辩护。”在最后陈述时,张默说“我从被抓到现在,一直在反省这个错误,我不会再犯了,我以后会弥补这个错误对家人对社会对关心我的人造成的伤害。我错了!”在说“我错了”时,张默加重了语气。
辩护人说,张默有主动坦白、犯罪情节轻微等情节。而且张默“已经认识到容留他人的危害性,而且已经感到懊悔。”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宣判:与房祖名刑期一样
北京市海淀法院对此案当庭做出了判决,认定了张默有自首情节,张默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000元。今年1月9日,房祖名在北京市东城法院同样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但罚金是2000元。
根据以往报道,张默是2014年7月29日被抓获,如按“羁押一日,折抵一日”的法律规定,张默将于本月底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