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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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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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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清男童遭绑被杀案再审 3家被告人申诉19年

日期:2015/2/14  点击次数:911
   1996年4月,福清市一名13岁男孩被绑架并遇害,黄兴、林立峰、陈夏影3人被抓。此后历经福州中院、福建高院8年3次判决3次裁定,2006年11月25日,福建高院终审裁定,以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判处黄兴、林立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绑架罪判处陈夏影无期徒刑。

  此后近19年,3被告人的家属走上了漫漫申诉路。今年2月9日,福建高院发出该案再审决定书。

  案情回放

  法院认定3人绑架杀人

  记者查阅该判决书发现,福州中院审理查明:

  福州中院审理查明称,1996年4月24日,黄兴、林立峰、陈夏影3人经策划后,准备了尼龙绳、线毯、透明胶布等,又草拟一张向唐明父母勒索7万元的恐吓信,由林立峰找人代抄后,交给黄兴。

  4月26日晚8时许,林立峰雇一部微型柳州货车,到融城西门口旧桥十字路口等候,黄兴、陈夏影窜到福清市农械厂宿舍唐明住处,乘其父母不在,将唐明的嘴用透明胶带封住,用尼龙绳捆住手脚,再用线毯将其包住,同时,用唐家的菜刀撬开衣柜和桌子抽屉,但未搜到钱物。黄兴将恐吓信放在桌子上,然后与陈夏影一起将唐明抬上林立峰雇的柳州货车上,将唐明绑架到陈夏影的住宅内。

  4月27日晚8时许,林立峰、陈夏影到立交桥附近取款,因怀疑有公安人员而没敢露面。当晚3人又草拟了一封恐吓信,由林立峰找人代抄后,放在唐明家的窗台上,威胁唐明父母将钱送到自来水厂门口。

  4月28日晚,3人没取到钱,就回到陈夏影家中。此时,蒙在唐明眼睛上的布条脱落,3人被唐明看到后,恐罪行败露,共同将唐明掐死。接着,黄兴、林立峰用摩托车将唐明的尸体运至融城镇融西小学南侧石榴树园内抛弃。5月20日,唐明尸体被发现。

  该案遂被福清警方命名为“4·26”绑架杀人案,并成立专案组。

  劫匪抢劫后送受害人去报警 称想观察警方反应

  核心提示 抢劫得手后,一名劫匪想观察受害人和警方的反应,开车“热心”地送受害人去报警;男子假冒“富二代”用手机物色年轻女性,将其约至小旅馆内抢劫财物……昨日,郑州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近期“铁拳”行动中破获的两起典型案例,并对2014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情况进行盘点。

  案件1

  独行女夜间被面包车上的人劫持

  今年1月10日晚8时许,在中州大道北段一家具市场上班的贾女士下班后独自骑电动车回家,走到惠济区京水村南头一偏僻路口时,突然一辆白色面包车停在她身旁,两名戴着头套的男子一把将其拉下电动车,拖到车上。几名嫌疑人将贾女士眼睛蒙住开车离去。车行驶1个多小时后,几名嫌疑人将贾女士带到一处小黑屋,拿刀威胁她拿出身上银行卡并说出密码。贾女士包里的5000元现金被洗劫一空,嫌疑人将其丢在黄河边,过了一个小时银行卡里的1万余元也被取走。

  1月19日晚8时,在惠济区的祥云寺村附近,李女士同样遭到一辆白色面包车上的三名男子劫持,其银行卡及金银首饰等被抢走,价值共计3万余元。随后,李女士被一位“好人”开车送到市区报警。

  抢劫得手后,劫匪冒充“好人”带受害人报警

  接到两起报案后,长兴路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通过对银行监控比对发现,两起案件中银行卡的取款人是同一名男子。最终,2月4日,专案组在柳林镇高皇寨村某安置房内将邵某抓获。警方介绍,邵某是郑州柳林人,今年48岁,曾因盗窃被警方打击处理过。

  邵某交代,他们为筹钱吸毒,就谋划跟踪单独骑电动车的女士,在僻静处伺机实施抢劫。根据邵某的供述,专案组将嫌疑人冯某抓获。让侦查员吃惊的是,冯某竟是受害人李女士口中说的“好人”。

  李女士说,她遭抢劫后被几名嫌疑人丢在黄河边,正当她惊恐绝望时驶来一辆车,车上下来一名好心的男士,不仅把她送到市区,还带着她去报警。“为表示感谢,我还留了这名男士的电话,并署名‘好人’。”

  冯某称,作案后他就是想看看受害人和公安的反应,就开着车假装偶遇李女士,并“热心”地送她去报警。

  目前,邵某、冯某已被警方刑拘,另两名嫌疑人正在抓捕中。

  数据

  去年11月份以来共抓获侵财嫌犯1800多人

  据郑州警方通报,自去年11月份以来,郑州警方在全市开展的“铁拳”战役系列行动中,警方重点打击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车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抓获各类侵财犯罪嫌疑人1800多名。

  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局、打击侵财支队支队长吕传平介绍,目前侵财类犯罪所呈现的特点主要是,入室盗窃和电信诈骗,其中入室盗窃又呈现出职业化特点。“一些来自省外的人员,长期潜伏在郑州,进行攀爬入室、技术开锁等等。”

  吕传平特别提醒,春节前是入室盗窃的高发期,上班族和回家过年的市民,离家后应反锁好门窗,或安装更高级的门锁;在晚上,嫌疑人主要是攀爬下水管道、空调外机进行入室盗窃。“建议市民外出或晚上睡觉时一定检查窗户,安装防盗窗时千万不要安装外凸式的,以免给嫌疑人攀爬带来可乘之机。”

  案件2

  男子冒充富二代“猎艳”抢劫

  昨日的通气会上,警方还通报一起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微信物色女性为作案对象,在小旅馆实施抢劫的案例。

  据警方通报,这起案件的嫌疑人邢某,24岁,开封杞县人,曾因抢劫和盗窃两次入狱。出狱后,邢某不知悔改,重操旧业,还以死相逼从家里要走拆迁款3万元,购买黄金链子、高档手表和手机等行头,冒充“富二代”实施抢劫。

  2014年12月15日,邢某通过手机微信加好友将被害人王女士约至某旅社内,以将其裸照向熟人散播为威胁手段相胁迫,抢走王女士身上的300元现金和手机。

  事后,因受害人王女士未报警,邢某更加有恃无恐,把曾经的“狱友”朱某叫来,准备在年前大捞一把。

  去年12月29日下午6时许,邢某将李女士约至西大街21世纪大厦某房间内,与朱某一起将李女士随身携带的400元现金及手机抢走,并强迫李女士往朱某银行卡中打进5000元钱。

  冒充“警察”,抢劫、敲诈收赃物商贩

  2014年12月30日,邢某和朱某在郑州一手机商城附近出售抢劫所得的手机时发现,敲诈收购赃物手机的商贩“商机”更大。于是,邢某从一非法销售警用装备的商店负责人马某处购买了“警号”、“手铐”等装备。

  “我这有6部二手手机,你过来收吧。”12月31日,接到邢某电话后,手机商贩秦某按约定刚走进宾馆房间,就被自称是郑州市公安局一派出所民警的朱某戴上手铐,随后秦某随身携带的6800元现金被邢某和朱某抢走。

  接报后,警方调取案发前后监控视频,锁定嫌疑人邢某和朱某,并分别将两人抓获。

  微信搜附近的人,专抢出入娱乐场所女性

  邢某称,他在娱乐场所附近用微信搜索女性好友,将对方加为微友后,大献殷勤、甜言蜜语获取对方信任,然后相约见面。见面后,再伺机实施盗窃或抢劫。

  目前,邢某、朱某以及非法销售警用装备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996年6月2日,因涉嫌该案,林立峰、黄兴和陈夏影被福清警方抓捕。

  该案历经8年3判3裁

  认定3人杀害唐明的证据,福州中院采用了证人陈某某、林传棋(奇)等人在公安机关所作的证词,证词称黄兴、陈夏影于4月21日离开深圳回福清,4月30日又回深圳的事实。

  陈夏影妈妈杨雪云的陈述也被采用,她称儿子夏影与黄兴在去深圳期间,中途确实有回家一次,“我也想不到他们会干这种事,我以为他们在房间里吸毒。”

  该案在1998年11月6日,福州中院判决黄兴、林立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陈夏影无期徒刑。2006年11月25日,福建高院作出终审裁定书。该案历经8年,其间3次判决,3次裁定。

  为推翻该判决结果以及福建高院维持该判决结果的终审裁定,黄兴、陈夏影及林信荣、庄华英为之上诉、申诉了近19年。

  转机突现

  媒体称出现突破性新证据

  今年2月9日,福建高院发出再审决定书,此后,有不少媒体报道称该案已经突破新证据,找到了关键证人,可以证明黄兴、陈夏影人在深圳,并没有作案时间,且目前该证据已提交至福建高院。

  昨天,记者经向陈焕辉、杨雪云及其辩护律师李金星、王兴等了解,所说新证并没有超出原有的证据范畴。律师们表示,原有证据已经足够证明该案为一错案。昨天上午,关于该案是否查获新证据,福建高院方面回应称,并不了解所谓新证据的情况。

  实系翻供证人重录证言

  黄兴、陈夏影曾辩称,案发期间两人都在深圳,且和陈某某、林传棋(奇)在一起,并没有作案时间。如此,陈某某与林传棋(奇)的证言,以及杨雪云称儿子曾中途回家的证言,成了决定黄兴、陈夏影是否犯罪的关键证人证言。

  记者梳理陈某某的证言发现,1996年6月25日,陈某某接受福清市公安局融城派出所调查,被问及关于在四五月份与黄兴、陈夏影在同去深圳的情况时称,他们一行于4月14日到深圳,5月2日又回福清,其间,黄兴、陈夏影回了一次福清,并且在4月29日看见黄兴后,黄兴还叮嘱她别人问起来时,就说他们一直在深圳。

  1996年10月15日,陈某某又为一份《黄兴、陈夏影是冤枉的》的证言材料亲笔签名。她在证言中称,她和陈夏影、黄兴一起,在4月13日去了深圳,5月2日退房回到福清,其间,陈夏影和黄兴没有中途回过福清。陈某某称,其与陈夏影和黄兴绝对没有订立攻守同盟,陈夏影父母也从未要求他们为陈夏影等人作伪证。

  陈某某说,自4月27日至4月30日,黄兴、陈夏影、林传棋(奇)等3人几乎天天到上川公园赌博。28日,黄兴还把门上一张符撕下吞进肚子,说这样也许能赢钱。5月1日,大家没有什么钱了,只好退房,取回退房押金1600元,一行5人还到龙岗一鞋厂找了黄兴的舅舅要了150元。5月2日,5人顺利回到福清。

  至于杨雪云称儿子曾中途回家的证言,杨雪云称,当时大量关键内容其实是被编造,自己被强逼在上面按手印,“我被铐了一天,被臭骂,他们一直把我关了75天。”杨雪云称。

  “陈某某自始至终对我们说黄兴和夏影一直在深圳,其间没有回福清,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陈焕辉称,此次他们向高院提交的所谓的新证据,也正是陈某某此前所讲述的真实情况,“2014年11月份,陈夏影的律师吴国阜前往陈某某的老家,重新录制了视频、录音、文字证据材料。这是我们新采集、提交的证据,其内容就是我们向检察院、法院递交过的,只不过以前并没被采用。”

  再审决定

  高院认为申诉符合重审条件

  今年2月9日,福建高院再审决定书称,黄兴、陈夏影和林立峰的父亲林信荣、母亲庄华英以“原审判决和裁定采信非法证据,无视大量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导致认定事实错误,进而做出了错误裁判,应依法再审宣告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不构成绑架罪”为由,向该院提出申诉。

  福建高院审查认为,申诉人黄兴、陈夏影、林信荣、庄华英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据此,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2项、第245条第一款和最高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73条第一款、第382条的规定,决定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从再审决定书中就可以看出,此次福建高院再审,就是为了纠错,”昨天上午,律师李金星、伍雷分析称,所谓的案发现场在陈夏影家,但杨雪云的单位和她家就隔一条马路,她每日回家做饭、睡觉,有证据证明陈夏影人在深圳,现场也没查出有任何的毛发、血迹等痕迹,更没有发现作案工具等物证,也没有找到所谓的柳州小货车,勒索条也没查出是谁写的,证据不确实,依法应该予以排除存在刑讯逼供的非法证据。

  两位律师称,该案最终定案的主要依据是言辞证据,且证人证言之间多处打架,相互矛盾等等,“这足以说明该案就是错案。”

  专访

  福建高院新闻发言人严峻

  开庭时间提前三天公告

  昨天上午,福建高院宣传处处长、新闻发言人严峻称,该案再审的原因在再审决定书中写得很清楚,“我们没有听说有新证据,也无法去核实。”严峻称,该案再审复查,高院会依法审理,“在开庭审理时,公诉机关和辩护律师会就有关证据进行举证质证,至于哪儿出现了问题,到时就会知道。”

  严峻称关于开庭审理时间,福建高院官方微博会提前3天予以公告,“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等方面的,就会公开审理。”

  对于陈夏影案的审理,严峻表示,“我们会按照法律规定,有什么就是什么,如果确实有错,我们就纠错,我们会按照法庭程序走。”

  对于该案已有19年之久、3名被告人家属多方申诉等情况,严峻回应称,申诉是保障他们一个权利,但关键是要发现问题,“19年来,该案进行了3次判决,3次裁定,关键就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

  至于如何看待该案中关于陈夏影有无在福清作案的时间、现场证据、物证等情况,严峻称该案的所有证据材料,人证、物证等都应举证,质证在法庭,其中的具体情节,也只有通过庭审才能最终确定。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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