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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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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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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家中放煤气自杀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3年

日期:2015/2/17  点击次数:942
    2015年2月17日讯,男子张某酒后打开家中燃气灶放燃气欲自杀,幸好警察和消防及时赶到控制险情。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认定张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张某现年56岁。法院查明,去年5月26日零时许,张某在西城区的家中厨房内打开煤气灶放煤气,同时拨打“12345”电话称已关窗开煤气欲自杀,后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将张某控制。

  当日出警的两名民警称,张某住的是半地下室。当日凌晨1时许,他们赶往现场,张某第一次开门称没有人报警,也没有人用煤气自杀,但民警退到楼道能闻到煤气味。消防官兵赶到后,他们第二次敲门,张某拒绝开门,经一名邻居劝说开门后,民警闻到了比较浓的煤气味。

  消防员用专业的仪器进入房间进行检测,发现煤气浓度较高。消防员将煤气灶关闭,并关闭煤气管道总闸,之后打开该房间门窗通风稀释。在这期间,张某情绪激动,经劝说拒绝离开,称自己点燃煤气欲自杀与他人无关,民警将其控制后强行带离现场。

  消防队出具的证明显示,由于燃气一直处于持续释放状态,且为半地下密闭空间,在短时间内容易造成可燃气体浓度的迅速上升,达到爆炸极限,一旦遇到明火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围观居民也说,该楼的煤气是用管道连在一起的,如果房间爆炸,整栋楼都非常危险。

  西城法院认为,张某在家中打开煤气灶释放煤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物的安全,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张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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