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6日讯,新闻回放:1月27日14时30分许,吉林市龙潭区新安街附近一居民楼内发生命案,被害的是一位老年女子和她的二儿子及大儿子的女儿。嫌疑人郑春吉案发后在逃,公安部将其列为B级通缉犯。2月10日晚,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发现郑春吉踪迹。最终,郑春吉被警民联手擒获,两名民警受伤。
2月15日,新文化记者从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郑春吉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正式被批准逮捕,此案中,还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窝藏罪一并被批捕。
关于郑春吉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据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沙科长介绍,2月13日,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将该案移送至该检察院侦监科提请批准逮捕。由于该案案情重大,性质恶劣,且影响较大,侦监科办案人员快速办理从快批捕了犯罪嫌疑人郑春吉。
主动参与对案件的分析讨论
经审查,郑春吉系被害人至亲,多年来怨恨亲属,仅因没借到钱,便将其一家三口残忍杀害。案件发生后,侦监科办案人员提前介入,熟悉案情,主动参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分析讨论,从巩固现场证据、如何展开抓捕等方面引导侦查取证。
同时,对批准逮捕需要的证据材料及时提出补充完善建议,保证了案件的顺利侦破。案件提请批捕后,办案人员加班加点,仅用一天时间就完成阅卷、审查、提讯等工作,于报捕次日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涉嫌故意杀人罪昨被批捕
沙科长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春吉,1960年生人,小学文化,刑满释放后未落户,无固定住所。1984年因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88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1991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今年2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龙潭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吉林市看守所。
1月27日14时37分许,郑春吉在其姐姐郑某礼家中,因对被害人郑某礼不满而产生怨恨,用尖刀、斧子、面板等工具,将被害人郑某礼、外甥金某范、郑某礼的孙女金某希三人杀死。
经法医鉴定,郑某礼系被刺击胸部、背部,肺部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金某范系被钝器多次打击头部至颅脑损伤死亡。金某希系被刺击胸部至肺部破裂、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犯罪嫌疑人郑春吉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昨日,被正式批准逮捕。
关于另一名嫌犯
明知是杀人犯借给钱没报案
沙科长介绍,本案中,还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徐某,33岁,家住吉林市高新区。
2月10日下午,郑春吉回到吉林市,来到他前妻老姨家。当时,徐某和其他亲属在家。
徐某交代,郑春吉来到他家后,先与他父亲聊天,后称没带手机,向他借手机使用。打完电话后,便向他借钱。
徐某推托说,手中没钱。而郑春吉说,多少给他拿点。于是他给郑春吉拿了50元钱,随后郑春吉便离开了。“我知道他是逃犯,我母亲曾跟我说,警察曾过来核实郑春吉的情况,并告诉她如果发现了就马上与公安机关联系。”徐某称,“借给郑春吉钱是因为亲戚关系,否则面子上过不去。因为他是杀人犯,我就想让他拿了钱赶紧走,我当时犯糊涂了,就没报案。”
沙科长说,徐某明知郑春吉有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资助其50元钱,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涉嫌窝藏罪,故一并批准逮捕。
“他这种情况实属不应该。郑春吉是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如果不借给他钱,怕被其伤害、报复,这种心情完全可以理解。可郑春吉离开后应该立即报警,如果这样做,就是立功,协助警方尽快抓捕郑春吉,还有可能受到奖励。可他却没打这个报警电话,这一念之差,让他身陷囹圄。”沙科长说。
昨日,新文化记者从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郑春吉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正式被批准逮捕,此案中,还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窝藏罪一并被批捕。
关于郑春吉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据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沙科长介绍,2月13日,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将该案移送至该检察院侦监科提请批准逮捕。由于该案案情重大,性质恶劣,且影响较大,侦监科办案人员快速办理从快批捕了犯罪嫌疑人郑春吉。
主动参与对案件的分析讨论
经审查,郑春吉系被害人至亲,多年来怨恨亲属,仅因没借到钱,便将其一家三口残忍杀害。案件发生后,侦监科办案人员提前介入,熟悉案情,主动参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分析讨论,从巩固现场证据、如何展开抓捕等方面引导侦查取证。
同时,对批准逮捕需要的证据材料及时提出补充完善建议,保证了案件的顺利侦破。案件提请批捕后,办案人员加班加点,仅用一天时间就完成阅卷、审查、提讯等工作,于报捕次日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涉嫌故意杀人罪昨被批捕
沙科长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春吉,1960年生人,小学文化,刑满释放后未落户,无固定住所。1984年因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88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1991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今年2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龙潭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吉林市看守所。
1月27日14时37分许,郑春吉在其姐姐郑某礼家中,因对被害人郑某礼不满而产生怨恨,用尖刀、斧子、面板等工具,将被害人郑某礼、外甥金某范、郑某礼的孙女金某希三人杀死。
经法医鉴定,郑某礼系被刺击胸部、背部,肺部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金某范系被钝器多次打击头部至颅脑损伤死亡。金某希系被刺击胸部至肺部破裂、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犯罪嫌疑人郑春吉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昨日,被正式批准逮捕。
关于另一名嫌犯
明知是杀人犯借给钱没报案
沙科长介绍,本案中,还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徐某,33岁,家住吉林市高新区。
2月10日下午,郑春吉回到吉林市,来到他前妻老姨家。当时,徐某和其他亲属在家。
徐某交代,郑春吉来到他家后,先与他父亲聊天,后称没带手机,向他借手机使用。打完电话后,便向他借钱。
徐某推托说,手中没钱。而郑春吉说,多少给他拿点。于是他给郑春吉拿了50元钱,随后郑春吉便离开了。“我知道他是逃犯,我母亲曾跟我说,警察曾过来核实郑春吉的情况,并告诉她如果发现了就马上与公安机关联系。”徐某称,“借给郑春吉钱是因为亲戚关系,否则面子上过不去。因为他是杀人犯,我就想让他拿了钱赶紧走,我当时犯糊涂了,就没报案。”
沙科长说,徐某明知郑春吉有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资助其50元钱,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涉嫌窝藏罪,故一并批准逮捕。
“他这种情况实属不应该。郑春吉是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如果不借给他钱,怕被其伤害、报复,这种心情完全可以理解。可郑春吉离开后应该立即报警,如果这样做,就是立功,协助警方尽快抓捕郑春吉,还有可能受到奖励。可他却没打这个报警电话,这一念之差,让他身陷囹圄。”沙科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