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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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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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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云一村支书私用27万政府拨款获刑10年半

日期:2015/3/4  点击次数:890

   2015年3月4日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4日发布信息,将27万元政府拨款挪作私用的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西恒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赵立明犯贪污罪一案,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一审判决,赵立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004年7月至2010年6月,赵立明任密云县西田各庄镇西恒河村村民委员会主任,2006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西恒河村党支部书记。2009年,密云县水务局经批准组织实施密云县西田各庄镇等14个乡镇“2009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一户一表及管网改造工程”,解决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因密云县西田各庄镇西恒河村已在2009年前完成该村安全饮水改造工程,密云县水务局西田各庄水务站经与相关部门协商后决定拨付西恒河村补助资金27万元,用于该村村民安全饮水管网维护和改造。

  2010年9月25日,赵立明以密云县西田各庄镇西恒河村农民用水合作社名义与密云县水务局西田各庄水务站签订《2009年安全饮水工程补助资金拨付合同》,并经手领取了西田各庄水务站拨付的补助资金27万元,赵立明将该笔资金支票存到西恒河村农民用水合作社账户。赵立明未向村集体组织汇报其领取此项资金和资金用途等情况,也未向村集体组织交付此笔资金,2010年9月25日至10月14日间,赵立明将27万元资金取出私用。

  一审法院认为赵立明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继续追缴被告人赵立明违法所得27万元,发还密云县西田各庄镇西恒河村村民委员会。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赵立明不服,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故作出维持原判裁定。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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