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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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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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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官员受贿获刑后未被及时收监 当晚自缢身亡

日期:2015/3/28  点击次数:1060

  2015年3月28日讯,宣判结束后,未能按规定及时将徐送入监室收押,致使其一直滞留在看守所五号讯问室。当夜,其在讯问室内的栅栏上自缢身亡。

  3月24日上午8时15分,宿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徐某某被发现缢死在五号讯问室。事件发生后,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介入该案的调查。

  经初步调查,徐某某原系萧县煤炭管理局副局长。经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3月19日,决定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徐某某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于2014年12月19日依法起诉至埇桥区人民法院。埇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认定,被告人徐某某非法收受、索取他人人民币共计200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2015年3月23日下午16时40分左右,法院有关人员在宿州市看守所五号讯问室对徐某某进行宣判。宣判结束后,未能按规定及时将徐送入监室收押,致使其一直滞留在看守所五号讯问室。当夜,其在讯问室内的栅栏上自缢身亡。

  目前,检察机关正在调查。安徽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查中如发现有关司法人员和看守所的管理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将依法严肃立案查处,有关查处情况亦将及时公布。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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