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刑案流程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刑案流程 > 侦查公诉审判

母亲以儿子名义办信用卡 恶意透支被判刑

日期:2015/4/8  点击次数:1095

  2015年4月8日讯 珠海一位母亲,用儿子身份证办理一张信用卡,在没有能力继续偿还欠款的情况下,依然恶意透支。近日,被告人张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12月13日,被告人张某使用其儿子张某贤的身份证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额度为人民币5万元的信用卡。此后,被告人张某在没有能力偿还欠款的情况下,一直使用该卡多次透支消费,至2013年2月6日共透支人民币49628.99元。2013年3月18日开始,该多次向被告人张某催收欠款,但被告人张某未予归还。截至2014年5月8日,其共透支该卡本息合计人民币68904.24元。被告人张某家属已于2014年5月18日将上述透支本息等费用全部还清,并取得银行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张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其所欠被害单位款项已全部还清,且已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张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15091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