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9日讯 15年前,贵州一男子酒后盗窃并寻衅滋事,伙同他人将当地一名民警残忍杀害。潜逃15年后,该男子在山东省嘉祥县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当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嘉祥县检察院在审查此案的过程中发现隐情,引导公安人员补充侦查,最终将该男子的真实身份揭穿。
近日,犯罪嫌疑人陈华彬被贵州省黔西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醉酒驾驶被刑拘
2014年12月11日21时许,山东省嘉祥县县城中心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无牌照三轮摩托车与一辆轿车相撞,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骑摩托车的男子试图弃车逃跑,被当地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及时制止。民警询问其身份信息,该男子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迅速卸掉手机卡并咬碎。民警进一步询问,该男子始终拒不交代其姓名及案发经过。
由于该男子酒气熏天,民警将他带回公安机关进行酒精检测和调查。经检测,该男子的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59.2“g/100“1,远超醉驾标准。待该男子酒醒后,民警再次问其身份信息,他终于开口,自称39岁,是四川省大竹县人,名叫“赵金平”。
次日,嘉祥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赵金平”刑事拘留。4天后,“赵金平”被移送嘉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真实身份是个谜
嘉祥县检察院公诉部门检察官对此案进行审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自报姓名为“赵金平”,年龄39岁,户籍是四川省大竹县。而据办案民警反映,“赵金平”自报的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均不属实。公安机关通过上网查询,未查到“赵金平”的任何户籍信息,经与大竹县警方联系协查,发现当地并无此人。
检察官进一步了解到,“赵金平”在被羁押后对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公安机关的多次讯问中也始终自称是“赵金平”。然而,“赵金平”在肇事现场卸掉手机卡并咬碎、拒不交代姓名等身份信息的行为却十分异常。根据他交通肇事的情节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并不至于受到多么严重的处罚,他根本没有必要通过谎报姓名而逃避法律制裁。
“赵金平”究竟是谁?他在高度醉酒的状态下本能地掩饰唯一与身份有关的线索,这背后存在着什么重大隐情?犯罪嫌疑人不合常理的举动,一连串有待揭开的谜团,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警觉。
严格把关查明真相
危险驾驶案件的法定刑是拘役,不符合逮捕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查获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内侦查终结案件,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考虑到如果以危险驾驶罪对此案提起公诉,对“赵金平”的7天刑事拘留期限将满,必须对他变更强制措施;而假如“赵金平”被取保候审,他极有可能逃匿,导致背后有可能隐藏着的重大秘密无从查起。
经过慎重研究,嘉祥县检察院认为“赵金平”身份不明,有隐匿其他犯罪事实的可能,遂建议公安机关暂不移送审查起诉,补充查明“赵金平”的真实身份,并提醒公安机关在查清犯罪嫌疑人真实姓名后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案发第6天,即2014年12月17日,嘉祥县检察院主动与该县公安局沟通,建议此案由刑警部门进行侦查,并积极介入,引导刑警人员制定了周密的侦查方案:一方面对“赵金平”告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内容和相关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沿着他生活的轨迹展开调查、摸排线索。
经过一番走访,侦查人员了解到,“赵金平”在嘉祥县行踪不定,平常以捡拾破烂、在建筑工地打零工为生,曾在嘉祥县马集镇的武街村居住生活过一段时间。而据武街村的村民介绍,“赵金平”有可能是贵州人,因为多年以前他姐姐嫁到武街村,听说他姐姐就是贵州人,后来他姐夫去世,他姐姐就带着孩子外出打工,至今没有回来。由于他姐姐没有留下任何户籍资料,所以“赵金平”的原籍仍无法查明。
在随后几次的提讯中,“赵金平”仍拒不交代真实姓名和住址。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改变审讯策略,变被动为主动,以掌握的线索为支点撬动其心理防线。果然,面对侦查人员所掌握的有关其姐姐及过往居住地等事实,在法律政策感召和深入细致的心理开导下,“赵金平”交代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并供述了多年前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
杀警犯罪浮出水面
“赵金平”真实姓名为陈华彬,1978年8月出生,户籍所在地系贵州省黔西县城关镇。经在公安信息网查询,陈华彬系一起发生在15年前的故意杀人案的网上追逃对象。
2000年8月11日凌晨2时40分,因盗窃罪刚刑满释放的陈华彬,伙同张国志、唐建国,酒后来到黔西县罗某家撬门实施盗窃。作案完毕返回途中,3人遇到黔西县公安局民警林某。陈华彬叫张国志用手电筒照射林某,林某上前询问,陈华彬就边骂边冲上去殴打,并用匕首猛刺林某胸、腹等部位。张国志和唐建国也冲上去,拉住林某用拳头殴打。林某挣扎着掏出手枪,陈华彬被击中大腿,3人随即逃离现场。林某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
案发后,唐建国、张国志先后落网并获刑,陈华彬则一直潜逃在外,隐姓埋名辗转于内蒙古、山西等地打工,3年前来到山东嘉祥。他没有想到,自己隐瞒了15年的罪行会因一次酒驾而浮出水面。
今年1月15日,陈华彬被公安机关押回贵州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