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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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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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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子向台湾卖家网购20支仿真枪被判无期

日期:2015/5/15  点击次数:852

4月3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为其做无罪辩护。5月6日,法院宣判,男子因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次日被告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今日,南都记者获取到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 2013年8月,19岁四川男子刘某通过网络与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于2014年7月1日前后,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枪支型号发给台湾卖家。

据称,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3万余元人民币。2014年7月15日,为逃避海关监管,台湾卖家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7月22日,该批枪支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

判决书认为,送检的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有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有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

被告人提起上诉

“这是福建类似案件首个做无罪辩护的。”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这个枪形物是台湾合法网站销售的合法玩具,小刘在网上查看的就是仿真枪玩具,现货未收到,对其致伤力一无所知。

刘某的家属则称,刘某是军事迷,从小喜欢玩具枪,买来也只是用于真人CS游戏,或放在家里显摆。

南都记者注意到,判决书称,被告人曾辩称其购买的是仿真枪,没有杀伤力。“只是意图购入仿真枪形物用于娱乐目的,且未收货,无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不过,这一意见最终认定为不成立,法院未予采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枪支20支入境,行为已构成走私武器罪,属情节特别严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扣押的24支枪形物和2盒铅弹等,被依法没收。5月7日,被告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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