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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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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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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集体资金两村官获刑

日期:2015/8/1  点击次数:862

  2015年8月1日讯昨日,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就当地两名村官职务侵占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宋建强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56145元,江小梅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51660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一年零一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在2012年春节,被告人宋建强、江小梅为发补助给村两委成员,以虚开发票报账侵占村集体资金5万元,两人各分得1万元;2012年9月,被告人宋建强借村委会组织村民旅游之机,虚开发票报账侵占村集体资金4485元;2013年1月,在河源市高新区管委会征地奖励款60万元未下拨的情况下,侵占村集体资金60万元,发给村两委成员、村小组长及代表等,两被告人各分得41660元。

  源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建强、江小梅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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