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刑案流程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刑案流程 > 侦查公诉审判

涉毒人员冲撞碾轧民警致死一审被判死刑

日期:2015/8/19  点击次数:876

  2015年8月17日讯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青岛民警遭涉毒人员碾轧身亡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崔思峰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0430元。崔思峰当庭表示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3月10日10时许,被告人崔思峰的女友孙某某因吸食毒品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华阳路派出所民警查获。孙某某称毒品系被告人崔某某提供,民警遂对孙某某暂住的旅馆进行布控。当日14时30分许,崔某某驾一越野车至旅馆找孙某某,发现警察后,驾车向前冲,将民警王鑫撞倒,并两次碾轧王鑫身体。3月25日,王鑫经抢救无效牺牲。

  法院认为,被告人崔思峰明知公安人员在执行公务,拒不接受检查,暴力抗法,不计后果,采取驾车冲撞、反复碾轧手段,致执法公安人员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崔思峰犯故意杀人罪成立。被告人崔思峰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15870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