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1日讯 因为好赌,一个80后青年葬送了自己大好前程。贾某,案发前是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新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为还赌债,他伙同他人虚增被征地面积,骗取征地补偿款及三产安置补偿,总价值500多万元。
瓯海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贾某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经了解,贾某在接到判决书后,已经提出上诉。
赌债欠了40万元
贾某,1980年出生,2013年11月调任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新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在此之前,贾某担任瓯海区南白象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一职。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市政府决定征收坐落于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包括南湖村、横港头村在内的集体土地。其中,南湖村的被征收土地面积为300多亩,市政府批复核定南湖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2000多万元,核定南湖村住宅用房安置指标20000多平方米。
同年12月,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开始征地政策处理工作,并成立了南湖地块征地领导小组,除街道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外,小组成员由南湖村、横港头村等村的驻村组长和驻村成员组成。
时任瓯海区南白象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的贾某受指派担任南湖村驻村责任组组长,负责对南湖地块征地的政策处理。
南湖村委会主任叶某(另案处理)到案后表示,他与贾某私交较好,两人经常赌博。其与贾某在2009年间在赌场欠下赌债,贾某的债务是40万元。
贾某与叶某商量后,采取虚增被征地面积的方式,虚领征地补偿用来还赌债。贾某供认,两人约定,土地补偿款全部及三产返回指标中的10%归被征用村民享有,剩余的90%三产返回指标权益归叶某与贾某。
收了5万元贿赂
法院审理查明,贾某在履行职务期间,先后伙同南湖村村委会主任叶某,以及十余名村民,虚增征地面积共计11亩多,共同骗取三产返回指标面积600多平方米及土地补偿款50多万元。经鉴定,该南湖地块期房市场价8000元/平方米,总价值为500多万元。
经调查,叶某找到自己叔叔、表兄弟等人,来虚增征地面积。参与测绘人员说,贾某通过打招呼或递纸条方式,让他们在测绘时修改数据,为叶某等人增加征地面积。对于获取的三产返回指标,叶某表示部分已出售,用于偿还贾某的40万元赌债。
在2009年,南湖村村民陈某找到贾某,要求其在丈量征地面积时予以关照,贾某答应了。后来,贾某利用职务便利,为陈某虚增征地面积,为其骗取三产返回指标面积及土地补偿款。2010年6月,陈某从南湖村领取土地补偿款后,送给贾某5万元,贾某予以收受。在审理期间,贾某家属代为退出受贿款5万元。
法官告诉你
贾某行为同时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
贾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结伙贪污,采用虚增被征地面积的方式骗取(侵吞)征地补偿款及三产安置补偿权益;又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其行为已同时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审理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对已退出的违法所得5万元予以没收,上交国库;追缴涉案财物依法返还给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