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9日讯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副局长杨某近日在中山市醉酒驾车,引发一宗四车相撞事故,造成四车损坏,两人受伤。昨日,记者从中山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经相关司法鉴定,杨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10.4mg/100ml,杨某目前已被刑拘。
8月21日21时40分许,杨某酒后驾驶一辆黑色小轿车,沿105国道由中山市东凤镇往石岐方向行驶,在途经小榄镇105国道与菊城大道交会处红绿灯时,先后撞上了同方向在路口等候绿灯的摩托车、出租车及一辆大型客车,事故造成各方车辆损坏、摩托车司机及乘客受伤。
中山市交警部门介绍,事发后,小榄交警大队值班民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肇事者涉嫌酒后驾车,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25mg/100ml,民警随后将肇事男子带往医院抽血备检。
经查,肇事男子杨某现年54岁,佛山市顺德区人,事发前任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副局长。据杨某称,当晚他与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酒,饭后驾车回家。车辆途经105国道小榄路段时因醉酒,意识不清醒,难以掌控车辆最终酿成车祸。
8月26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显示,杨某事发时血液酒精含量为110.4mg/100ml。
目前,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小榄交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