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9日讯 “80后”会计刘俐俐打起单位的主意,通过隐匿不入账等方式贪污单位水电费、暖气费等500余万元,把这些钱全部据为己有。之后,她又把其中一部分以投资红酒的名义借给一名同学,余款用于两人购买轿车、奢侈品、旅游等。近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依法判决刘俐俐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
“接班”父亲,当上了某研究院会计
济南历下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下半年至2014年3月,刘俐俐在担任山东某省级研究院财务科出纳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扣留单位水电费、暖气费及部分职工集资款收据、调换收入凭证等手段,多次将其经手的现金收入隐匿不入账,以此非法窃取单位水电费、暖气费等共计540余万元。刘俐俐将该款中的一部分以投资红酒的名义借给其一名同学李辰辰,余款则用于二人购买宝马车、旅游、购物等挥霍。
案卷资料显示,刘俐俐的父亲生前是某省级研究院驾驶员,十几年前出差期间因心肌梗塞抢救无效去世,被认定为因公去世,当时院领导班子同意等刘俐俐成年后,把她安排到研究院里或研究院下属公司工作。
2008年,刘俐俐会计专业大专毕业,与某省级研究院下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注明其被安排在某省级研究院计财部财务岗位。
这样的机会实在难得,但刘俐俐没有珍惜。据刘俐俐讲,李辰辰多次跟她说,姑姑投资一千万元做某品牌红酒的山东地区总代理,劝刘俐俐投点钱和她一起干,在利益的诱惑下,刘俐俐在2011年下半年开始从单位拿钱。
同学告诉她,要做大生意吃穿用都先提档次
据本案审判长王永革介绍,研究院出租了很多商品房,由研究院下属的物业部门负责管理,物业部门收取水电费、暖气费、垃圾清理费等费用后,把现金交给刘俐俐,收据交给负责审核的章某某,由章某某在收据上盖财务章制作凭证,章某某制作好凭证以后再将凭证交给刘俐俐,这样钱和凭证就都到了刘俐俐手中,她把钱和凭证都自己拿走藏匿,不再交给负责复核的同事,单位上做账一直没有核算过物业费,刘俐俐隐匿下来的物业费就无人知晓。
刘俐俐称,李辰辰告诉她,做红酒生意是大生意,而且她姑姑讲,“要想做成得让人相信我们是有资本的,穿的、用的、吃的都得上档次”。为这,她用贪污的钱先后买过三辆车,一辆克鲁兹价值16万,其中8万是从单位贪污的;一辆丰田凯美瑞价值25万,用的全是贪污单位的钱;一辆宝马320价值50万,已经交付32万,其中除卖掉克鲁兹得到的7万外,其余的也全是从单位贪污的钱。
“生意”子虚乌有 钱只追回百万
实际上,李辰辰从没有做过红酒生意,只是曾经一两次给朋友帮忙,倒买倒卖中挣了几百块钱。她和姑姑也从没有投资做过生意,姑姑一直在家看孩子。
2014年6月,刘俐俐在其亲属陪同下主动投案,案发后追回赃款100余万元并返还受害单位。
济南历下法院审理认为,刘俐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刘俐俐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刘俐俐在案发后能积极退还部分赃款,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日前济南历下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刘俐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冻结刘俐俐的银行存款十余万元返还给某省级研究院,责令刘俐俐退赔该省级研究院420余万元。目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