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刑案流程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刑案流程 > 刑拘逮捕取保

财经记者、中信证券4名高管涉内幕交易被采取强制措施

日期:2015/8/31  点击次数:709

  2015年8月31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备受关注的中信证券、《财经》杂志社、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员被公安机关要求协助调查一事又有最新进展。《财经》杂志社记者王晓璐因涉嫌伙同他人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刘书帆因涉嫌内幕交易、伪造公文印章、受贿等犯罪,于8月30日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介绍,《财经》杂志社记者王晓璐供述了其伙同他人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的事实;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刘书帆供述了其实施内幕交易、伪造公文印章、受贿等犯罪事实。王晓璐、刘书帆二人均向社会公众和广大股民表达了深刻的悔意和歉意。

  7月20日,《财经》杂志社及财经网发布记者王晓璐撰写的报道《证监会研究维稳资金退出方案》。受该报道影响,股市出现异常波动。当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该报道不实,并强调有关媒体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报道不与监管部门核实是不负责任的。

  王晓璐在接受调查时说,他根据私下听说的有关股市信息,结合个人主观判断撰写了上述报道。自己作为经过培训、从业多年的专业财经记者,对私下听说的有关股市信息没有进行核实,并且明知该信息会对证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为了一味追求轰动效应,不负责任地编造传播不实报道,造成了市场混乱和恐慌,严重影响了市场信心,给国家和广大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为此,王晓璐表示深刻的悔意和歉意,希望公安机关给自己一个机会,愿意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有关情况,并请求对自己从轻处罚。

  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刘书帆在接受调查时供述,2014年下半年,他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事项顺利通过证监部门发审会,并帮助该公司股票价格维持稳定并增长。为此,该上市公司负责人吴某向其行贿数百万元。刘书帆利用该公司定向增发的消息,向朋友李某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通过亲友的股票账户购买该公司股票,总共获利300余万元,刘书帆分得其中100余万元。随后,刘书帆还多次向吴某打听得知更多内幕消息,持续买入股票,非法获利数百万元。2014年底,他看到另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配股后巨幅下跌,经向该公司一高管打探该公司股票具有上涨空间后,买入该公司股票,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另据刘书帆交代,他还在网上找人制作假的证监会保卫处公章、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章、西城区民政局公章和假身份名字“刘益超”的印章,用于制作虚假离婚判决书、给其情人在上海买房时作审税证明等。

  刘书帆对自己的涉嫌犯罪行为表示了深刻的忏悔。他说,自己作为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严重违反证券法和从业规定,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国证监会的公信力,损害了政府形象;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突破了基本的做人准则和法律底线,知法犯法,辜负了组织的多年培养。现在自己感到后悔不已,要向广大股民致以深深的歉意。

  此外,记者还获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总经理徐刚,执行委员会委员、金融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威,金融业务部负责人房庆利,另类投资业务部总监陈荣杰等4名高管因涉嫌内幕交易,于8月30日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名涉案高管也交代了相关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15965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