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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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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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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己车被砸坏 纵火报复社会被判刑七年

日期:2015/10/15  点击次数:1014

  2015年10月15日讯   被告人吴某某因其一辆助力车于2014年4月份被人砸坏,便产生烧别人的摩托车来报复社会的歹念,最终难逃法网。近日,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七年。

  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29日凌晨,被告人吴某某窜至昭平县昭平镇明源街吴某的房屋一楼楼梯间内(即健一药店房),用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浇到布块上,将布块放到停放在该处的摩托车上用打火机点燃,后逃离现场。吴某某点燃的火将周某某、朱某某、陆某某停放在该处的四辆助力车烧毁。被烧毁的财物还有屋主吴某一楼的三个门及一个窗、二楼的木门、一到五楼的电线、电表等;2014年5月26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吴某某窜到昭平县昭平镇南塘街52号一楼楼梯间内,用同样的方法放火烧毁黄某某、李某某、莫某某停放在该处的助力车、电动车、摩托车。被烧毁的财物还有门、电线、电表等;2014年5月29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吴某某窜到昭平县昭平镇平安街123号房子的屋檐下,将杨某某停放在此的女装助力车放火烧毁;2014年6月19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吴某某窜到昭平县昭平镇河西西路54号门前,放火烧毁叶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五羊本田牌两轮女装摩托车;2014年6月26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吴某某窜到昭平县昭平镇西宁中路119-12号刘某某租住房的楼下,放火烧毁刘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新大洲本田牌两轮女装摩托车;2014年7月4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吴某某窜到昭平县城县委招待所后面的小巷,放火烧毁停放在该处的一辆助力车;2014年7月5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吴某某窜到昭平县昭平镇宝石茶叶街5栋3号楼下,放火烧毁何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五羊本田牌两轮女装摩托车;2014年7月28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吴某某窜到昭平县昭平镇一小旧宿舍101房住户窗户附近,放火烧毁邹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雅马哈牌两轮女装摩托车;2014年8月2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吴某某窜到昭平县昭平镇新民街237号楼下,放火烧毁罗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锂科牌两轮女装助力车;2014年10月20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吴某某窜到昭平县昭平镇综合市场19栋B座D单元一楼楼梯间,放火烧毁谢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五羊本田牌两轮女装摩托车;2014年10月24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吴某某窜到昭平县昭平镇南华1-1号楼下,放火烧毁左某某、徐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助力车和一辆摩托车;2014年11月4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吴某某窜到昭平县昭平镇“华枫休闲会所”对面的巷子里,放火烧欧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峰本牌助力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多次故意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某某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归案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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