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刑案流程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刑案流程 > 侦查公诉审判

女子为躲不肯离婚的丈夫 抢银行求判刑

日期:2015/10/19  点击次数:808

  2015年10月10日讯 自称想与丈夫离婚,丈夫不答应,“刚烈女”无奈想出了一个绝招儿:手拿水果刀抢劫银行。结果由于身单力薄,被银行工作人员和随后赶到的民警联手制服。

  昨日,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台集屯镇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警方及时处置了这起持刀抢劫银行案件,从出警到制服嫌疑人仅用5分钟,就化解了一场意外事件发生,所幸只是一场虚惊。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几天前上午9时多,南票分局台集屯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南票区台集屯一家银行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件。接警后,台集屯镇派出所副所长带领民警立即出警。在台集屯该银行营业大厅,犯罪嫌疑人孙某正持刀逼住银行大堂经理王某的脖子,声称抢劫银行。民警机智判断果断出击,成功将嫌疑人控制抓获。现场无一人受伤,无任何财物损失。

  原来孙某46岁,老家朝阳。结婚嫁到葫芦岛以来,与丈夫育有两个孩子。由于丈夫会修车的手艺,还在外面开了一家修理部。孙某在家种地是把好手,平时也在市场上靠炸油条、肉串等多挣些钱。起初夫妻生活比较幸福,但随着时间推移,夫妻感情出现了一些问题。“几年前,夫妻为一些琐事经常争吵,后来干脆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因孩子小,总要找妈妈,丈夫也多次来找说和,夫妻为此又复婚了。”办案民警说。

  据警方后来了解,9月22日晚,孙某又和丈夫发生了矛盾,为此也动了手。“丈夫后来说当晚被老婆拿棍子打了,听说头部耳根后面好像被打个包,后来孩子给拉开了。不久,夫妻俩又发生了争执。孙某又再次提出离婚,态度挺坚决。为了能够达到离婚目的,孙某铁了心似的,决定铤而走险。”办案民警说。

  然而咋的才能摆脱丈夫?孙某想了很多方法都觉得不妥,思前想后,孙某有了主意,干脆抢劫银行。主意打定后,孙某赌气离家,并从家里拿了一把单刃的水果刀,刀柄连同刀身大约20多厘米长,立即骑着电动自行车赶往附近的银行。而此时,全家人根本不知道她出去到底是想干啥。

  到了银行,此时银行刚好上班营业。孙某没有多想,立马走进去,此时银行内一个男大堂经理正在柜台外面招呼顾客。“觉得进入柜台不太可能,偏巧看到这个大堂经理刚要起身接待顾客,孙某马上掏出水果刀,把刀架在对方脖子上,大声说一句:抢劫!尽管对方吓坏了,可并没有太畏惧。他伸出手来死死地抓住孙某拿刀的手。这时,银行里只有两名老年人在办理业务。看到一个女子持刀抢劫这架势,也被吓坏了。与此同时,银行其他工作人员一边报警,一边赶过来帮忙。孙某身高大约160厘米,体重也就100多斤,不一会儿,就被银行工作人员控制住。与此同时,我们派出所民警也及时赶到,联手将孙某制服,并将刀夺下。”办案民警说。

  当问到持刀抢劫银行是否知道已经违法犯罪?是否后悔自己的行为?孙某的回答很令警察哭笑不得。“孙某说之所以这么做就是想让警察抓她。这次被抓住,她也摆脱了,心情也放松了,根本不后悔自己所作所为。她的意思是宁可在里面呆着,也不愿意再和丈夫过日子。法律咋判她咋接着,啥都认了。”办案民警说。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16125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