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刑案流程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刑案流程 > 刑拘逮捕取保

甘肃平凉市18岁少女被继母泼硫酸毁容 继母已被警方刑拘

日期:2015/10/19  点击次数:572

  2015年10月10日讯   因嫌对弟弟照顾不周,甘肃平凉市静宁县18岁的花季少女杜苗被继母米央泼硫酸致面部毁容,颈部及左上身部分严重灼伤。米央随后被静宁警方刑事拘留,杜苗在父亲的陪伴下四处求医,一个本不富裕的农家从此陷入深渊……

  花季少女突遭继母泼硫酸

  今年7月28日上午10时许,静宁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辖区北部某乡镇的18岁女青年杜苗,被人故意泼硫酸毁容。随后,继母米央落入法网。

  警方调查中得知,33岁的犯罪嫌疑人米央系杜苗继母。米央平日里好吃懒做,常年在外,对两个亲生儿子不闻不问,全靠公婆照顾抚养。心胸狭隘的米央认为杜苗对其两个弟弟照顾不周而怀恨在心,遂心生报复邪念。2014年12月,米央在兰州务工期间购买一瓶浓硫酸藏于家中伺机作案。案发当日10时许,杜苗正在屋内看电视,米央趁杜苗不注意,将半瓶浓硫酸泼向杜苗,致杜苗头面部、背部严重灼伤。

  此后,杜苗在父亲杜喜的陪伴下先后在当地医院和兰州接受治疗。杜喜的亲戚在网上看到本报报道天津8·12爆炸后,定西市安定区汽车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高玉萍带烧伤医疗小分队赶赴天津抢救烧伤伤员。几番打听后,杜喜父女又赶到了定西。

  她身世本来就坎坷

  10月16日早上,记者来到定西市安定区汽车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下称服务站),护士刚刚为杜苗做完护理。在服务站后门外,记者见到了杜苗的父亲杜喜。

  “这娃娃(杜苗)乖得很,抱来的时候才3个月,四年级就爬到锅台上做饭。很心疼(喜欢)两个弟弟,给两个弟弟洗头、洗衣服,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她都会做。她(米央)一天到处跑,从来不进家门。都是我的命,我认了。她那样做,自有法律收拾她。”杜喜望着记者泪如雨下。

  原来,杜喜第一次婚后,夫妻两人并没有生育孩子。直到有一天,妻子外出回家后抱来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是现在已经18岁的杜苗。妻子也在抱来杜苗不到一年后离家出走再无音讯。2003年,杜喜再与米央结婚开始了他的第二次婚姻,并先后生下两个孩子。

  医院呼吁社会能给予更多关注

  “我们目前主要是抗疤痕增生、部分lll度植皮没有成活创面的修复。现在16%创面疤痕增生,2%肉芽创面,面部疤痕增生明显,眼睑不能闭合,颌颈部疤痕增生,双大腿因取皮致疤痕增生,创面瘙痒难忍。”高玉萍说。

  “我父母都70多岁了,发生这事后,两个老人也垮了,家里还有两个娃也要人照顾,我现在是顾东顾不了西,家里的农活一把都没做。在我们当地医院已经花了4000多元,加上在兰州花费的13万多,我的确没有能力再花费下去了。”杜喜说。

  “了解到孩子家里的情况后,我们减免一切杂费,每天还为孩子熬了猪蹄黄芪汤补充能量。在我们的中医杂谈微信群里呼吁后,现在募捐了10050元。我们希望能通过晚报的呼吁,能有更多的爱心人士来关注这个不幸的家庭,关心这个不幸的孩子。”高玉萍说。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16401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