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0日讯 28岁的小伙子张某,被好友拉进了一个百人的微信群,看到别人时不时在群里发一些黄色的小视频,出于猎奇和炫耀的心理,张某将其在另一个微信群里下载的42部淫秽视频转发到该群里。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现年28岁的张某,系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中专文化,在一家建筑公司做监控技术员。工作之余,和其他年轻人一样,张某也喜欢玩微信。2015年3月,张某的好友将其拉入了一个百人的微信群,见群里时不时有人发一些黄色的小视频,出于猎奇和炫耀的心理,张某将其在另一个微信群里下载的淫秽视频转发到该群里。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5月10日期间,张某大肆转发淫秽视频共计42部。
今年5月份,该微信群里的一名群友发现群里总有淫秽视频传播,觉得影响太坏,便报案。同月25日,张某经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传唤到案。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遂适用缓刑。
据该案承办法官钱沁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第36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网友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达40个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该案中的张某转发淫秽视频42个,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该案也提醒广大网友,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净化网络环境,维护良好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