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3日讯 在本职岗位上曾作出过较大的贡献、多次被评为先进的南京鼓楼区征收办动迁二科原科长梁斌,近些年却误入贪欲的泥潭。最终,他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案情回放
3次利用职务便利受贿9万元
1996年,梁斌从部队退伍,被分配到原下关区拆迁办工作,后担任鼓楼区征收办动迁二科科长。梁斌在本职岗位上也曾作出过较大的贡献,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梁斌还有过见义勇为的壮举:2000年,一拆迁户因谈约未能如愿,加上家庭矛盾,一时想不开跳入金川河寻短见。梁斌跳入河中,将拆迁户救上岸。
就这样一个曾经的先进,近些年却误入贪欲的泥潭。经法庭审理查明,2007年到2009年间,梁斌3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拆迁中谋取非法利益,总计受贿9万元。
梁斌说:“总觉得拆迁户搬完家,协议就履行完了,抱着‘不会有人知道,不会有人来查’的侥幸思想,一次一次越过法律的红线。”从接受吃请,到接受烟酒,再到收下贿款,梁斌一步步泥潭深陷,为“朋友们”大开方便之门,也为自己埋下了罪恶的种子。
2011年、2012年,和梁斌同单位的姚锐等3人先后因腐败问题被查处,纪检监察机关将这些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多次进行警示教育,对梁斌产生了作用,他收手了,没有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但是对于以前犯下的罪行,梁斌没有做出正确的选择。梁斌交代,他心里斗争过,挣扎过很多次。可惜的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总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较长的时间,自己也有很长时间没有继续犯罪,在单位的表现还不错,不会有人查到他。
2014年4月,公安机关发现了梁斌的受贿线索,终于东窗事发。2014年12月,鼓楼区法院以受贿罪作出上述判决。
忏悔声声“我现在真的很后悔,可是已经晚了”
我在拆迁办工作已有19个年头,权力越来越大,胆子也渐渐越来越大。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放松了自身学习,也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
我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朋友、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取钱财,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辜负了组织和领导对我的培养和信任,对家庭也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影响和无法愈合的创伤。最最对不起的是我可爱的女儿,我不能亲手帮她背起书包、牵着她的小手,送她走进人生第一个课堂,她还要在今后人生岁月中留下一个有着犯过罪的爸爸的烙印。
我现在真的很后悔。可是现在知道后悔、懊恼都已经晚了。既然已经犯下了错误,违反了党纪国法,就要正确面对、承担后果,我愿意接受党组织对我的一切处理,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