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刑案流程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刑案流程 > 侦查公诉审判

下月起学生替考作弊或被判刑

日期:2015/10/26  点击次数:590

  2015年10月26日讯 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多项入罪罪名。大学生们要小心了:学生替考作弊,可能被判刑!

  刑法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说,请人代考,或者自己帮人当“枪手”,都可能撞在“枪口”上。到时的处理,远不止“校规处分”、开除那么简单了,轻则处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属于“组织作弊的”,最高可以判7年徒刑!

  近年来,在高考、考研、四六级考试等大型考试中,作弊和反作弊的斗争不断升级。根据省考试院通报,今年广东针对新形势下高考违纪舞弊特点,教育、工商、公安、信息、保密等部门联合继续专项行动。全省550个考点、25500个考场均建立了电子监控系统,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网上远程监控。

  如此重兵布阵之下,仍有考生铤而走险。为期2天的2015年普通高考结束后,广东查处违规违纪考生共计14人次,其中违纪5人次,作弊9人次,对违规违纪的考生将取消考试成绩。

  专业作弊团伙跨省作案

  由于高考防护严密,敢于作弊的考生数量极少,最激烈的“作弊与反作弊战争”出现在考研考场。专业作弊团伙跨省作案,校方、警方则全力接招。

  广东最大的考研考场位于暨大,考生过万。此前,一个特大跨省作弊集团被及时摧毁。该集团成员从杭州等地乘坐飞机到达广州后,在紧挨着暨南大学的暨南花园某栋高楼顶层天台安装大型发射设备。作弊团伙的“技术高管”化妆成电信公司工作人员,“销售成员”则负责和有意向的学生秘密谈判,犯罪团伙会利用大型发射设备,向此前付款的考生偷偷携带的无线电装备发送“及时、准确答案”。不过答案还没发送,“技术高管”们即被警员现场抓获,警方顺藤摸瓜,在考场抓获作弊考生20余人。

  学校:以前多按违反校规处理

  以前,《刑法》规定了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但该罪的行为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其他主体,包括学生并未涉及。对替考、作弊等行为,以前大学一般会按校规处理。如暨南大学规定,学生凡是作弊,一律取消学士学位资格,并且树立“考研学生凡考试作弊者,十年内不准报考暨大”的校规。

  一位高校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学生出现替考、作弊或者轻微盗窃等行为, 学校一般会自己处理,“还是会考虑到年轻人的前途”,而警方也会从轻处理。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16608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