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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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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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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回“自己的钱”也要被判刑

日期:2015/10/27  点击次数:671

  2015年10月27日讯 摔坏别人东西,赔了5000元,心有不甘又将5000元抢回来。没想到,这一抢,给自己“抢”来了七个月刑期。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龙海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7月22日晚11时许,龙海石码的唐某在前妻林某家中饮酒。席间,唐某看到林某的手机有短信提示,便想拿过来看,林某不肯。就为这事,两人发生争执。没想到,唐某一气之下,将林某的手机扔到窗外。紧接着,事态升级,林某报警。

  在民警的协调下,唐某支付5000元给林某,作为赔偿。

  第二天晚上7时许,唐某在石码镇再次遇到林某,心有不甘,便向林某讨要5000元,林某不肯。于是唐某就抓住林某,从其口袋里抢走5000元,并打了林某一顿。

  对于这起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这笔钱虽然是赔偿给被害人的,但唐某又以强制手段,从被害人身上取得,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夺罪。因其有自首情节,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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