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9日讯 “终于拿到拖欠半年的工资了。”10月28日上午,在抚州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原江西高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伟实业)工人陈水娥从劳动部门工作人员手里领到了6900元工资特别激动。此时,该公司两名老板却失去自由,在监牢里反思。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徐某和李某这两名年轻的老板在被追缴拖欠工资后,还双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这也是我市市城区首起“恶意欠薪”者被判刑的案子。
高伟实业于2012年10月入驻高新区,主要生产通讯数据电缆,主要老板徐某和李某,他们均是30多岁的年轻人。因经营不善,从2014年11月开始,该公司就拖欠一线工人工资,后来陆陆续续拖欠所有员工工资,总额达56万余元。工人多次向公司讨要工资,但徐某和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后来又躲了起来。今年3月,徐某和李某商议后把该公司价值四百万的一套设备转移。4月13日,该公司员工发现徐某、李某,以及另外一位股东孙某均联系不上,于是向市劳动监查执法支队反映。经调查后,4月16日,市劳动监查执法支队向该公司作出限期改正指令,要求其三天内进行整改,但徐某、李某均逃匿,无法联系。
市劳动监查执法支队迅速向上级汇报,4月22日,市劳动部门把此案移交到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公安部门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徐某、李某、孙某立案侦查。经过调查,这起案件完全浮出水面,因无法联系徐某等人,公安机关将徐某等人列入网上追逃对象。今年5月8日,逃到浙江宁波市的李某被警方抓获。自感走投无路的徐某于6月10日,向当地警方投案自首。两人均被我市公安机关押解回抚。7月28日,两人被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期间,市劳动部门积极介入,做徐某、李某家属思想工作,后来,其家属将拖欠的56万余元工人工资全部交由市劳动监察支队统一发放给员工。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李某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市劳动部门依法作出限期整改指令后仍不支付且无法联系,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被告徐某有自首情节,两被告人均如实供认罪行,且家属积极代为退赔拖欠的工资,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分别判决徐某、李某有期图形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这时的徐某、李某才追悔不已。
市劳动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市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时发生,这起市城区首例“恶意欠薪”者被判刑的案子,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10月28日上午,市级和高新区劳动部门携手,把高伟实业拖欠的56万余元工资逐一发放到84名劳动者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