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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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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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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谣传谣闯大祸,判刑

日期:2015/11/3  点击次数:801

  2015年11月3日讯  刑法修正案(九)本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其中新增了关于在网上发假消息入罪的规定,“发假消息可判刑7年”?一时让大家受惊不小:难道在微信上真的“不能瞎吹牛了”?

  不用害怕,其实并不是不能在网上开玩笑了,而是要看什么样的玩笑。专家分析说,如果网友们所开的玩笑是“飞机上有炸弹”,那就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了。

  律师提醒,刑法修正案(九)对于网上发布假消息入刑的规定明确,并非任何虚假网络信息都要纳入刑事处罚之中。是否定罪判刑关键要满足三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有意编造或者明知虚假信息而传播;信息内容涉及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四种信息;造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

  为什么要将信息内容限定为“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四种信息?徐松林分析,与其他信息相比,这四种信息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容易引起公众心理恐慌、现实社会混乱,例如在网上发布某地有病毒的虚假疫情,往往几分钟之内就会在大范围内传播,进而引发大范围恐慌,后果难以预料。

  网民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也可能被定罪追责,关键看传播前是否明知。怎样认定“明知”?徐松林解释,比如虚假疫情,官方已经辟谣了或者信息发布者已经公开宣布纯属编造,在这种情况下,网民仍进行传播虚假疫情的,那就符合明知虚假信息而传播。

  那么传播上述四类信息后如何才算“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徐松林说,比如,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影响航空器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等等。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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