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6日讯 作为一名在校高中生的小陆,风华正茂,本应将精力放在学业之上,但他却想入非非,为寻求刺激,竟干起强制猥亵女生的犯罪行为,最终害人害已。近日,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宗强制猥亵妇女案件,被告人小陆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女生宿舍里突遭“咸猪手”
小魏是潮州市潮安区一所中学的学生,和班里其他女生一样在校住宿,自己就住在学校A幢女生宿舍楼的305宿舍。平时下午下课后,其他舍友先到食堂吃晚饭,小魏则为了错开与舍友同一时间段使用浴室,便自己先回了宿舍。
2014年10月4日下午,小魏和往常一样回到宿舍,正当她在整理衣物,准备洗澡时,宿舍门口来了一个年轻小伙。据小魏回忆,当时小伙问她知不知道一个女生住在哪间宿舍,由于自己根本没听过这个名字,于是在回他说不认识后,小魏便转身继续收拾衣服。但就在她转身之际,“魔爪”突然伸向了她。这名小伙乘她转身去收拾衣服时,从背后用双手强行紧紧将她抱住,并对她上下其手,乱抓其胸部。小魏说当时自己惊惶失措,大喊救命。也正是因为她的叫喊,才使这名年轻小伙停止侵害并怆惶逃离。
无独有偶,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在该所中学的宿舍楼。2014年10月12日下午,女生小杨在宿舍楼道遭遇一年轻男子的“袭胸”,侵害人作案后因小杨叫喊反抗逃离现场。
时隔七天后,在潮州市潮安区某职校也发生女生在宿舍遭受强制猥亵的情况,受害人叫小林。据小林介绍,自己住在学校女生宿舍楼403宿舍。2014年10月19日下午,有一名年轻男子以讨水喝为由,乘她在宿舍内不备,强行脱掉其外裤,并捂住她的嘴巴,当她反抗将男子推开后,男子又强力抱住她并亲吻,还用双手摸她的胸部和下体,后迅速逃离现场。
作案人竟是一名高中生
留宿女生遭受强制猥亵的消息在校园里一时间传播开来,搞得女生们人心惶惶,也引起了各有关学校的警觉。2014年10月的另外一天,作案人还想“故伎重施”,依然来到某职校,准备实施第四次违法犯罪行为时,被该职校老师及时发现,并抓获交由公安机关带回审查。经审查,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的竟然是一名在校读书的高中男生小陆。
近日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陆为寻求刺激,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没有犯罪前科,归案后确有悔罪表现,且系在校学生,故法院依法对其予以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小陆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