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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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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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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鼠仓”案被告人在青岛被判刑三年六个月

日期:2015/11/6  点击次数:741

 

  2015年11月6日讯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5日一审宣判一起“老鼠仓”案,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厉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0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1月11日至2014年1月22日,被告人厉某某在担任“中邮核心优选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不公开信息,使用其控制的10个证券账户,先于“中邮核心优选基金”1至5个交易日、同步或者稍晚于1至2个交易日买入或卖出与“中邮核心优选基金”相同股票。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被告人厉某某操作的10个证券账户与“中邮核心优选基金”累计趋同交易金额共计9亿余元,累计趋同交易获利1682万余元。2014年1月13日,被告人厉某某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自首。

  案发后,涉案赃款1079万余元被依法冻结,被扣押的厉某某银行卡内余额为11万余元。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厉某某亲属主动退赃32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厉某某作为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并非法获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告人厉某某系自首,案发后大多数赃款被追回,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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