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0日讯 近日,鹤城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21 名被告人涉黑案件,该案是近几年来我市最大的一起涉黑案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1 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7人,十年以上3 人,其中主犯吕某龙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 年。
2013年12 月20 日下午17 时35分许,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鹤城区某一路段发生一起五六十人聚众斗殴案件。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后,发现嫌疑人均已逃离,只剩下两台被撞毁的小车。市公安局鹤城分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对周边监控进行了调取,核实了涉案总人数多达70 余人,斗殴双方人员均持有 “管杀”、“杀猪刀”、“弓弩”、手枪、“天雷” 管制刀具和危爆物品。在斗殴过程中,有人打响了手枪、引爆了“天雷”,并且双方还驾驶各自轿车追逐、相互冲撞。通过监控视频,民警发现有一个嫌疑人貌似一名外号叫“九纹龙”的人,于是民警马上着手调查“九纹龙”,发现其真名叫吕某龙,鹤城区人,是社会上的“混混”,经常带领一伙无业青年,在鹤城区杨村乡某村一带活动,对外称为“龙氏家族”,吕某龙为“龙头”。
民警根据收集的信息分析发现,这个团伙竟然有严谨的组织排名,很可能是一个涉黑组织。市、区公安局立即成立了“12.20 专案组”,对聚众斗殴案及“龙氏家族”进行调查。经查明:双方为抢某酒吧送酒水及看场子的利益发生矛盾,后经双方约定以殴斗方式解决。
专案组民警马上对“龙氏家族”成员进行抓捕,辗转长沙市、上海市、邵阳市、怀化市、溆浦、辰溪、麻阳、芷江、靖州等地,共抓获吕某龙及其“龙氏家族”成员吕某勇、何某旗等21 名。经审讯,该团伙涉及刑事案件14 起、行政案件10 余起。该组织人员众多,有统一称谓、标志,作案工具也有固定摆放地点,由专人保管、发放,团伙收入、开支有专人负责。通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来达到自己称霸一方的目的。为追求经济利益采取暴力手段垄断行业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对不听“劝告”的,轻则恐吓、威胁,重则行凶伤人,短时间内迅速聚集数十人,直接获取非法所得20 余万元,造成他人财物损失3 万余元及2 人受轻伤,3 人受轻微伤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