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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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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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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湾居民贩毒12千克在珠海被判死刑

日期:2015/11/19  点击次数:674

  2015年11月19日讯 一台湾居民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2千克被判处死刑,18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布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宣判后被告人宋永田被送往刑场执行死刑。

  据审理查明,台湾居民宋永田常居珠海市,2012年7月,他向同在珠海市的台湾老乡王上铭(已判刑)提议,从大陆购买冰毒运回台湾贩卖牟利。两人之后找到尤富龙(已判刑)一起出资。

  2012年8月17日,王上铭将台湾汇过来的新台币1300万元兑换成人民币276.9万元。同年8月21日,他将上述钱款交给宋永田,要求宋永田代为购买12千克冰毒。

  8月22日凌晨,宋永田雇佣曾丁丁为其驾车,从珠海至陆丰市华美村的卓楚场(已判刑)处购买毒品。期间,宋永田认为毒品中有6千克质量不好,卓楚场联系蔡奇灏(已判刑)另取来6千克。随后,宋永田一行带着毒品返回珠海。

  22日8时许,警方在宋永田租住的珠海颐和人家小区门口抓获宋永田等人,当场查获21袋毒品,随后又在其家查获1袋毒品,上述毒品共净重12152.75克。

  2014年3月13日,珠海市中级法院作出(2013)珠中法刑初字第62号刑事判决,其中宣判被告人宋永田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宋永田不服又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8月20日在珠海公开审理本案,并于同年11月14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审对宋永田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复核并做出裁定。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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