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讯 表面上,他是一个“傻傻”的精神病人;背地里,他却是个精于算计的小偷。看上去,他反应迟钝还经常答非所问;实际上,他会利用业主疏于防范的漏洞,多次溜门盗窃。
昨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患有分裂性障碍的精神病人李某近日因犯盗窃罪受审,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傻傻”:反应迟钝常有幻觉
近日,精神病人李某在思明区法院受审时,法官在问询时发现,李某的言行还算正常,不过,他的表现确实与正常人有所不同。
他不爱说话,而且,面对法官询问,他经常答非所问。他还告诉法官,自己经常会出现幻觉和幻听,常常想象有人要害自己。
李某今年23岁,厦门本地人,高中文化,无业,居住在湖里区一小区内。他是一名精神病人,患有分裂性障碍已经多年。
不过,法官提醒说,别被他“傻傻”的外表迷惑,实际上,李某在作案时完全是一个精于算计的“盗窃高手”。
“精明”:专找漏洞溜门盗财
他一共至少六次入户盗窃,作案地点都在同一个小区,每次都是专门找不爱随手关门的业主,趁无人注意溜门进屋盗窃。
经查,2014年10月7日上午,李某第一次窜至思明区岭兜西二里明发园小区一幢居民楼的2楼住户家里,入户盗走被害人现金人民币50余元。
初次作案轻松得手,李某自己感觉似乎“神不知鬼不觉”。于是,几天之后,他再次窜进同一个小区溜门进屋,偷走四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平板电脑。之后,他把这些电脑拿到路边低价转卖,换成了自己的“零花钱”。
连续得手之后,李某开始疯狂作案,在随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又先后四次窜进同一小区,每回都是趁业主没有随手关门,迅速溜进屋内。
“挑食”:只偷钱和笔记本电脑
有趣的是,李某盗窃也“挑食”,他别的东西不偷,就只偷现金、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他说,那是因为笔记本电脑便于携带,又容易转卖出手。
案发不久后,李某就被警方抓获。李某落网后,经厦门市仙岳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他在案发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李某涉嫌盗窃一案。经审理,思明区法院判决认为,李某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所盗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不过,考虑到他患有分裂性障碍,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因此,法院对他从轻或减轻处罚,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提醒说,李某犯下的系列盗窃案给那些不爱关门的业主敲响了警钟。小区虽有保安,但是对家的保护,关键还在于业主自己的防范,敞开大门,“傻子”也能偷走你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