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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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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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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胞兄弟两家互殴 1人死亡3人被判刑

日期:2015/11/26  点击次数:633

  2015年11月26日讯   同胞兄弟因家庭琐事积怨较深,引起两个家庭共7人聚众斗殴,最后导致一人被打死,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悲剧。

  对此,一方亲属多次到法院闹事,辱骂法官,厮打法警,严重扰乱了法院的办公秩序。11月19日,韩某、王某等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山阳县城关镇桃园村村民王新余(被害人)、王新海(另案已判处无期徒刑)系同胞兄弟,因宅基纠纷素有矛盾。2012年1月17日,双方再次因地界纠纷发生争吵,王新余用石头将其新房东侧王新海门前出路堵住,造成王新海家出行不便。次日上午11时许,王斌(王新海之子)之妻韩雪霞搬石头腾路,王新余与妻子韩某在其楼顶扔酒瓶阻挠,砸中韩雪霞头部,后韩雪霞与王新余夫妇发生厮打。王新海、张淑荣(韩雪霞之母)、李志兰(王新海之妻)、王斌闻讯先后赶到王新余家,双方再次发生厮打。厮打中,王新海与李志兰、王斌分别持木棍击打王新余头部及身体,致王新余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5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新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近日,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志兰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王斌有期徒刑七年。王新海一案判决前,被告人家属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万余元。

  11月19日早,王新余之妻韩某、之女王某等三人在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大门口打铺盖、摆放遗像、散发传单,进行非法鼓动、妄言对法院和法官进行诋毁,阻断交通,严重影响了该院办公秩序和周边公共秩序,后被城关派出所民警带离。

  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针对他们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韩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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