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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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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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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破案103宗 刑拘376人

日期:2015/11/27  点击次数:703

  2015年11月27日讯     26日,深圳警方召开发布会称,警方着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1至10月份,破案103起,刑事拘留376人,逮捕316人,对跨区域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发起全国集群战役5起。

  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以货币形式为主,也包括实物形式等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以项目投资等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本质。

  非法集资有哪些危害

  警方称,非法集资活动社会危害性大,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蕴藏着巨大的风险,极易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经济损失。投资者容易受高额利息的诱惑而动心,一旦投资后往往是“赚了利息、丢了本金”。

  深圳非法集资犯罪特点

  一是非法集资作案手法不断翻新,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不法企业为显示“实力”,租用高档写字楼办公,让投资者知晓的业务宣传活动从公开化、半公开化向“地下”活动转移,利用亲戚、朋友相互间的信用进行传递、扩散,模糊“特定对象”与“非特定对象”的法律界限。还有一些不法企业打着金融创新、公益环保、合法民间借贷等幌子迷惑投资者,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二是由现实社会向互联网虚拟社会蔓延,网上、网下结合。一些职业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打破地域界限,隐藏在幕后操纵犯罪,在境外注册公司,设立资金盘,并将客户数据服务器托管在境外,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以投资虚拟货币、原始股权、网络商城、金融互助社区等名义,通过拉人头提成等传销手法在境内发展投资者,利用境内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来骗取其信任。

  三是P2P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较为突出。今年以来,深圳P2P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占总数的37.8%。

  警方提醒市民,投资时要理性,要选择银行、保险、证券等合法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同时要增强风险意识,避免“赚了利息、丢了本金”。

  警惕17种非法集资陷阱

  1.利用互联网设立所谓投资基金或打着P2P网络借贷平台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以投资保健品、养老、养生项目欺骗老年人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6.对物产、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或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9.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1.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传销或地下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3.假冒民营银行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14.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发售虚假理财产品。

  15.打着境外投资等旗号非法集资。

  1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进行非法集资。

  17.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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