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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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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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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一“老赖”住别墅开宝马不还钱被判刑

日期:2015/12/1  点击次数:606

  2015年12月1日讯 河源市紫金县一“老赖”因合同纠纷和借贷纠纷欠他人百余万元,在判决书及调解书生效且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拒绝偿还欠款,近日被紫金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介绍,吴某霞等6人及河源市京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公司)诉被告丘某明拖欠工程款及货款等纠纷案,紫金县人民法院先后作出7份判决书或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丘某明部分还款后,仍拖欠数十万元不还。

  据查明,丘某明在紫金县临江镇梧峰村有别墅及三层楼房各1栋,拥有丰田轿车、宝马轿车、重型自卸货车各1辆。依据其家庭收入情况,完全有能力履行上述债务,但其仍拒绝履行。今年7月29日,紫金县人民法院据此对被告人丘某明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同年8月6日,紫金县公安局对被告人丘某明立案侦查,8月10日丘某明被刑事拘留,9月24日被取保候审。

  法庭上,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相应证据,认为被告人丘某明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请人民法院依法惩处。

  紫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丘某明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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