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刑案流程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刑案流程 > 刑拘逮捕取保

靖江警方查获9箱仿真枪 有

日期:2015/12/11  点击次数:704

  2015年12月11日讯   靖江城南派出所民警朱跃宏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个小孩子拿枪打他们家的狗,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一个十岁左右的男童抓着两把黑色的仿真手枪追逐一只黄狗,撵着打狗玩,那条黄狗被子弹击中,嗷嗷号叫着四处躲藏。民警当即上前制止了这名男童。

  随后,民警仔细查看枪支,发现这把玩具手枪的塑料子弹打出后力量比较强,误击到人身上敏感部位有一定的危险性。

  民警朱跃宏随即找来小孩的父母对其进行教育,并询问其枪的来源。

  这名男童告诉民警,这两把枪是他在附近一户居民家屋后的仓库旁边捡到的。

  民警随后找到该户居民,在其屋后仓库内发现了制式手枪等5种型号的塑料仿真手枪9箱,有数百支。

  该居民经营着一家玩具店,他发现仿真玩具枪特别好销,就上网买了一批,偷偷卖。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仿真枪已经超出了玩具枪的范畴,它的外观上跟真枪没啥差别。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仿真枪,大部分是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塑料或金属弹丸。一些生产厂家 为追求效果,不断提高发射动能,有些枪甚至还会超出仿真枪范畴,具有致伤力,符合枪支标准。

  目前,派出所已收缴这批仿真枪,送往上级机关进行鉴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仿真枪藏身网络黑市

  据办案民警介绍,网络贩枪案件呈上升趋势。销售方在网上公开或以暗语发布售枪信息,购买方若有需求,通过网络等方式支付货款;销售方将枪支包装后,经物流公司运送给购买方;购买方获得枪支后,再通过网络等方式出售牟利。

  据了解,此前,泰州医药高新区警方在查处一起聚众赌博案件过程中,发现一赌徒有枪。经深入调查,警方初步查明了一个庞大的利用互联网、涉及全国27个省份的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网络,捣毁了这个网络。

  “由于网上贩枪对购买者没有限制,一旦落入不法分子之手,就会留下社会隐患。”办案民警说。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购买、持有仿真枪,凡发现制造、销售、持有仿真枪的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及时依法打击查处。

  玩具枪和仿真枪有啥区别

  小男孩总是喜欢玩具枪的。那么对于家长来说,什么样的枪属于仿真枪,什么样的枪划归玩具范畴呢?

  记者查询得知,2012年,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曾专门就此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在回复中,治安管理局称,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管制,《枪支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并对涉枪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严厉的处罚规定。

  治安管理局表示,我国对仿真枪的认定,有明确的具体标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二是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三是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治安管理局明确,玩具枪与仿真枪有着明显的区别:一是在外形上,玩具枪与仿真枪存在较大差异。二是在外观颜色上,玩具枪大多使用红色、绿色等比较鲜艳的色彩,使用黑色面积要小于全枪表面积的三分之一。三是国家玩具标准规定,玩具枪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小于0.16焦耳/平方厘米,这个标准是从保护儿童人身安全的角度来考虑限定的。

  相关法律

  买卖仿真枪违法

  据靖江城南派出所一位姓王的教导员说,制造、销售仿真枪,经过鉴定不具有致伤力的,依据《枪支管理法》第44条“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公安机关对所有仿真枪一律查缴。

  凡是经公安机关鉴定具有致伤力的仿真枪,均可认定为枪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此类枪支,均按照《刑法》第125条或128条,追究刑事责任。

  买卖以气体为动力的仿真枪2支起入刑;买卖以火药为动力的仿真枪1支起入刑,最低刑期3年。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16303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