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刑案流程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刑案流程 > 侦查公诉审判

为部手机去抢劫 一审被判刑13年多

日期:2015/12/26  点击次数:741

  2015年12月26日讯 今年7月1日凌晨1点,20多岁的小伙儿彭某进到兴工街附近一住宅楼里行窃。不巧的是,彭某被住户发现并被制服,随后被带到派出所。日前,沙区法院一审判决,彭某犯抢劫罪,判刑13年9个月。

  今年7月1日凌晨1点,20多岁的四川农村小伙儿彭某在兴工街看到附近一住宅楼6楼亮着灯,而楼外面正在施工尽是脚手架,彭某想进入这家偷点财物。顺着脚手架他到了这家窗口,看着一女士手中拿着一部苹果手机,打定主意就偷这部手机了。

  片刻后,该女士关灯了。彭某从厨房没关的窗户入室,在水槽上看到一副胶皮手套顺手戴上。从客厅进入卧室,脚上踢到一卷胶带,捡起来拿在手里。彭某刚把床上的手机偷走,该女士突然惊醒,看到有人影立即大声呼叫。彭某情急之下,用胶带封住她的嘴,该女士反抗使劲推扯彭某,彭某撒腿就跑。该女士追赶,在其它屋居住的一男一女也跟着追赶,追到楼下,彭某被制服。彭某逃跑过程中扔在2楼的手机被找了回来。

  随后,彭某被带到辖区派出所做了笔录。经鉴定,这部苹果手机价值4332元。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彭某罪名是抢劫罪,是入户采用暴力手段由盗窃转化为抢劫。而法庭认定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有彭某在侦查机关的笔录、同步录音录像以及被害人和证人证言,这些证据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入户抢劫是重罪,量刑起点就是10年。不认罪,加重处罚。此人还有抢劫罪前科,再加重。目前,彭某已经上诉,此案在二审中。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50285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