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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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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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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打击整治涉恐袭击等网络谣言 刑拘1人行拘4人

日期:2015/12/31  点击次数:638

  2015年12月31日讯   近日,有网民通过境内网络论坛、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传播“发现恐怖分子”“发生恐怖袭击”等谣言,制造渲染恐慌情绪,误导公众,影响恶劣。公安部迅速部署有关地方公安机关予以调查处理。截至目前,已对恶意编造发布谣言信息的5名网民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4人。

  这5名网民对恶意编造发布谣言信息行为供认不讳。深圳网民吴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谣言消息称:“龙华已经出现了恐怖分子连砍五人”,并配有虚假视频。深圳警方已将其刑事拘留。内蒙古网民高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谣言:“发现恐怖分子踪迹,人数不详,有武器!”内蒙古警方对其处以五日行政拘留并罚款二百元的处罚。深圳网民陈某在网上发消息称:“听学校老师说深圳已发生恐怖袭击,砍死11个人。”鉴于该信息系陈某编造,已造成网上传播且造成网民恐慌情绪,深圳警方已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为了提高网络声望的河北网民贾某在百度贴吧内发文扬言组织一支恐怖分子队伍,因此付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代价。同样,为吸引关注而传播有关深圳沙井上寮市场有人被恐怖分子割颈当场身亡信息的杨某,被深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这些恶意编造传播谣言的网民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后,纷纷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忏悔。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编造传播恐怖袭击谣言,制造混乱和恐慌,危害极大。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手软。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希望所有互联网企业主动履行责任,切实加强管理,不给网络谣言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秩序。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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