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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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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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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考研替考案宣判 “枪手”被判拘役一个月

日期:2016/1/18  点击次数:649

  2015年1月18日讯 以前,考试作弊,充当枪手被发现,会被取消单次成绩,一定期限内不允许参加考试、开除学籍、给予纪律处分等等……去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开始施行,“替考”入刑。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充当“枪手”、找人“替考”的,可被处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1月14日,北京海淀法院、房山法院对首批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中查获的“枪手”、“被替考者”涉嫌“代替考试罪”的案件进行了审理,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或8000元。

  被告人小康,今年25岁,是湖南某档案技术管理公司的职员,她是代替比自己大三岁的姓曾的老板,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小康说,自己到公司才一个多月,之前只是被问英语怎么样,她就回答自己是英语专业的。对方就告诉她这次到北京是代替老板去考试,不要告诉其他人。

  小康到了北京之后,以自己的照片和老板的个人信息办理了准考证。之后,为了奖励小康,老板提前给她转正。湖南某教育培训机构的匡某给了她1000元钱。

  2015年12月26日,考试时,因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不符小康被查获。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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