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5日讯 找同学游玩,却被关进房间逼着搞传销。1月22日,岳塘区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拘禁案件一审宣判生效,陈琳等5名被告人因强迫他人加入传销团伙,采取非法拘禁的手段,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王丽有个关系不错的高中同学何蕊,聊天中得知对方在湘潭工作。2015年6月19日,王丽受何蕊之邀来湘潭玩几天,谁知刚踏进出租房的门,就被两个陌生人控制起来。
当王丽定下神打量房间时,才意识到自己被同学骗进了传销窝点,而邀请她来的何蕊早已回避。这个传销组织由陈琳负责,去年5月在岳塘区偏僻小区租了套民房,随后安排传销人员四处骗人加入。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陈琳指使刘强、张佳为王丽做思想工作,还以非法搜身、扣押财物、控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王丽加入传销组织,将王丽非法拘禁长达7天。与此同时,为防止王丽逃跑,陈琳还安排传销人员付婷监视控制。之后,在公安部门的一次清查行动中,遭拘禁的王丽被救出。
岳塘区法院审理认为,陈琳及下线4人为强迫他人非法传销,采取非法拘禁等手段,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最终依法判处陈琳有期徒刑8个月,其他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