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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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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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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养蜂为幌子制售假蜂蜜 三人被判刑

日期:2016/1/26  点击次数:744

  2016年1月26日讯 1月18日,潼关法院审理判决一起制作、销售造假蜂蜜案件。

  据了解,去年6月中旬,潼关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潼关县城区尚德路南段、新敬老院门前及双桥东十字口,有人以养蜂为幌子,自制加工假蜂蜜进行销售。获悉这一情况后,该县公安、食药监等部门联合对该三处养蜂地点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抓获刘某、李某、赵某3名疑犯,查获假蜂蜜900余公斤和各种非法添加化学原料。

  3人供述,自去年6月份到潼关县以来,3人以养蜂为幌子,分别利用“蜂蜜香精”、蛋白糖、柠檬酸、及蜂药等添加剂在夜间先后熬制假蜂蜜共计1000余公斤,并以每斤15元左右的价格进行销售。截至被查获时,已售出假蜂蜜100余公斤。经该县食药监局检测鉴定,这些假蜂蜜中均含有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有毒、有害物质(铝),若长期大量食用将危害人体健康。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等3人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没收假蜂蜜265.5公斤;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8万元,没收假蜂蜜500公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没收假蜂蜜180公斤。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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